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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24章(6)

(2026-02-06 20:51:44) 下一个

克里斯麦肯于2019年2月6日独家发表

大家好,欢迎来到电子圣经团契创世记的查考节目。今天是创世记24章第6讲,我将阅读创世记24:4-9:

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仆人对他说:“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这地方来,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亚伯拉罕对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耶和华天上的主,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倘若女子不肯跟你来,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了,只是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仆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亚伯拉罕的大腿底下,为这事向他起誓。

我就读到这里。我们查考了亚伯拉罕差遣他的仆人,很可能是他家的仆人以利以谢,回到亚伯拉罕的故乡哈兰地的属灵意义。重申一遍,我们看到亚伯拉罕首先命令他不要为他儿子以撒娶迦南人的女子为妻,然后命令他“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

我们花了一些时间讨论了这是一幅福音以一种非常引导性的方式被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寻找神的选民的画面的。神给出了明确的方向。祂差遣福音进入世界为要找到“得救的列国。

我认为我们明白这一点。我们已经解释的非常清楚了,但我们来查考一下“本地【英:本国】”这个词,在创世记24:4节里说:

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

耶利米书51章是描述了巴比伦倾倒或审判日的一章,在耶利米书51:8-9节里说:

巴比伦忽然倾覆毁坏,要为他哀号。为止他的疼痛,拿乳香或者可以治好。我们想医治巴比伦,他却没有治好。离开他吧!我们各人归回本国,因为他受的审判通于上天,达到穹苍。

在这段经文里,神的子民要离开巴比伦。那就是在启示录18:4-6节给出的命令:

我又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那城出来,免得与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灾殃;因她的罪恶滔天,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

我的民哪,你们要从那城出来”过去曾有些人说这是从教会里出来的一个命令,因为这是我们可以从某些事物中出来的唯一方式。我们可以从教会里出来进入到世界上,但我们如何能够从世界上出来呢?这是一种属血气思维的解释。这种解释没有考虑到“地”这个词的属灵含义,正如我们在耶利米书51:9节里读到的那样:“我们各人归回本国...”那是哪个国?它是神的王国的本国。我们通过得救从世界中离开了,就像所有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了一样,这是从撒旦王国或黑暗王国被拯救到光明的王国和神爱子的王国里。正如归回本地也是写照救恩一样,离开巴比伦回到你的本国也是一幅同样的画面,因为在得救的那一刻,我们被高举在基督耶稣里在神的王国里坐在天上。我们被隐藏在那里。我们被保护起来。当神审判并将祂的忿怒降临到巴比伦、世界并撒旦的王国时,我们是安全稳固的。

在希伯来书11:13-16节里说:

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英:国】,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

这段经文里的“家乡”就是他们的“本地”,正如那些在巴比伦的人已经出来并返回到他们自己的家乡一样。如果他们得救了,他们就出来了并进入了神的王国,所有其余的人就留在了巴比伦本地或撒旦王国里。所以回到天上的家乡就是创世记24:4节里讲到的内容:

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

出去并找到这些被拣选的子民,他们是神在创世以前就拣选要拯救的人。他们已经使他们的罪担在了基督身上并得到了偿还,所以出去并找到新妇。

继续看创世记24章,在创世记24:5-6节里说:

仆人对他说:“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这地方来,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亚伯拉罕对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

然后在创世记24:8节再次重申了这个问题:

倘若女子不肯跟你来,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了,只是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但从历史角度看这个问题是可以理解的。亚伯拉罕离开迦勒底的吾珥,他遵行神的命令来到一块他不认识的土地。他在应许之地迦南已经生活了许多年,他按照神的应许得到了他的儿子,所以他没有打算回到他开始的地方,他也不希望他的儿子回到那个地方。从历史或属血气思维来看,我们可以明白这一点。例如,许多人从其他国家般到美国,然后他们的儿子在美国长大。如果其中一个儿子说他想回到意大利或他们出来的地方,父亲就会说:“我不想让你回到那里——这里是一个更好的地方。”

所以明白亚伯拉罕命令仆人不可以使他儿子离开迦南地没有问题,但难的是这个问题的属灵层面,这是因为我们要始终如一的寻找属灵含义。如果差遣仆人写照差遣福音;如果不要娶迦南人的女子为妻与一个非选民不可同负一轭有关;如果出去到亚伯拉罕的本地本族与找到神的选民,以色列家迷失的羊有关,那么亚伯拉罕说的这些话在属灵层面也很重要,我们必须寻求属灵含义。仆人问了亚伯拉罕一个非常合乎逻辑的问题:“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这地方来,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亚伯拉罕回答:“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我们已经理解亚伯拉罕进入了应许之地,我们也理解差遣这个仆人就是差遣福音,但现在我们必须考虑以撒。我们必须查考以撒,因为他是亚伯拉罕的儿子,我们知道亚伯拉罕写照父神,我们已经反复的看到以撒是基督的象征。因此基督与父同在,就像以撒与他的父亲亚伯拉罕同在一样。我确信以撒与他的父亲亚伯拉罕同心合意的差遣仆人去寻找一个妻子,就像父神、神子和神圣灵同心合意的差遣福音要找到属灵的新妇那样。

那么当仆人问:“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时,那是什么意思呢?这个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将他的儿子带回他的原出之地指的是亚伯拉罕的原出之地,但亚伯拉罕却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英文有‘再’】回那里去”他在回答这个问题,但从他的措辞来看,他的儿子似乎已经去过他的本地,而他(仆人)不应该再把他带回去。从历史角度看,我认为情形不是这样的。因为在我们读到此处的章节中,我找不到任何地方说以撒拜访过亚伯拉罕的本地。以撒与他父亲一直在迦南地。

但当我们把以撒看作基督的象征时,仆人说:“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这句话意味着什么呢?亚伯拉罕对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再】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现在我们开始思考:“嗯,这意味着基督已经到过那里了。祂曾经到过那个地方,所以不要再把祂带再回到那里。”这种观念符合整本圣经。首先,我们来看看它是如何符合以撒的年龄的。我们在以前的查考中讨论过这个话题,但我们知道当仆人带着利百加回来时以撒是40岁。在创世记25:20节里说:

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正四十岁。利百加是巴旦亚兰地的亚兰人彼土利的女儿,是亚兰人拉班的妹子。

以撒40岁。他可能已经40岁半或40岁零几个月了,但他仍旧被说成是40岁。撒拉什么时候死的?撒拉死于公元前2030年。以撒出生在公元前2067年,当时撒拉90岁,37年后的2030年撒拉在127岁时去世,以撒那时是37岁。我们知道撒拉的死推动了亚伯拉罕差遣他的仆人,正如我们稍后读到的那样,当时利百加终于来到并与以撒面对面了,在创世记24:65-67节里说:

问那仆人说:“这田间走来迎接我们的是谁?”仆人说:“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脸。仆人就将所办的一切事都告诉以撒。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

所以差遣仆人的举动与试图安慰以撒密切相关,因为他的母亲不在了。以撒失去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他的父亲亚伯拉罕想为以撒找一个妻子并可以安慰他的人。他想出了差遣他的仆人的主意。因此这意味着从公元前2030年撒拉去世,当时以撒37岁到仆人带着利百加回来,这时以撒40岁。这并不意味着他刚过完生日就满40岁了。有可能是这样,但我们假设说他当时是40岁半,所以他仍旧是40岁零六个月,这就意味着从撒拉去世到利百加被带回来有三年半的时间。

现在让我们将这段时间与主耶稣在公元前7年由童女马利亚生出的基督的第一次降临进行比较。我们知道有几个关键日期。在公元29年,祂开始了祂的传道并且这段传道时期持续了3年半。在这段传道时期结束时,祂被钉在十字架上并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了。之后不久就是五旬节和圣灵的浇灌。至于耶稣的年龄,我们要看公历年份和实际年份,尽管我认为当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是38岁半,因此它与以撒在40岁娶了利百加不匹配,但就公历年份来说,如果我们从公元前7年到公元33年,这就是包含首尾年份的40年。(以撒娶利百加时是40岁。)正是在那第40年,主开始向地上传扬福音,圣灵以一种轰轰烈烈的方式被差遣了,因此我们可以将基督第一次降临的时间表上的第39实际年和第40日历年与亚伯拉罕差遣他的仆人以利以谢为以撒寻找一个妻子联系起来。圣灵的浇灌在属灵层面做着完全相同的事情,就像神的话语出去寻找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一样。每一个被找到的人都得救了,他们被添加到基督的身体中,基督的身体在另一个比喻中认同为基督的“新妇”。

所以时间相当吻合。我认为时间没有完全吻合,但它与仆人带着新妇回来时以撒的年龄相当吻合。在我们读到这段经文时仆人说:“仆人对他说:“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这地方来,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亚伯拉罕对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我们看到将仆人差遣出去时以撒可能是39岁或40岁,当仆人回来时以撒可能是40岁或40岁半,这就好像基督已经来到地上并已经完成了祂差遣去执行的任务,就是被钉在十字架上并从死里复活,然后差遣圣灵进入世界向全地传扬福音。这两者之间是有关联的。你出去,你找到那些“甘心乐意”的人,正如在诗篇110:3节里说:“当你掌权的日子,你的民要...甘心牺牲自己。”神使祂的选民甘心乐意,因为祂吸引他们归向祂自己(甚至违背他们的意愿),他们被神的旨意强行吸引到祂的话语中,他们无法抗拒。这是不可抗拒的恩典。

毫无疑问,新妇会愿意来的,但尽管如此,仆人问出了这个问题:“我需要把你的儿子带回去吗?”现在,这与那些认为福音对他们来说还不够好,他们想要更多戏剧性的人有了有意思的联系。他们想要方言和向后倾倒的刺激。他们想要看见神的大能在他们眼前施展的神迹,然后他们就会相信。我认为这就是这个仆人的问题的一部分,它与我们在希伯来书6:4-6节中读到的内容有关: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你看,耶稣已经来过并钉过十字架了。“不要把我的儿子带回去。不要再把我的儿子钉十字架。”这是对于要传扬的福音类型非常有帮助性的指示。这是一个被宣告的福音,神的选民相信、跟从并被福音吸引。主不会再次被钉在十字架上。

这段经文也与教会时代的结束有关,在希伯来书6章中,这是非常难以明白的语言,但我认为我们可以从对仆人说不要将以撒带回去的这些陈述中看到其中的元素。这就好像祂来过一次,那就足够了。不要再把祂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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