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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24章(5)

(2026-02-05 21:05:29) 下一个

克里斯麦肯于2019年2月5日独家发表

 

大家好,欢迎来到电子圣经团契创世记的查考节目。今天是创世记24章第5讲,我们将阅读创世记24:3-6:

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我在其中居住的】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仆人对他说:“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这地方来,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亚伯拉罕对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

我就读到这里。我们一直在关注亚伯拉罕差遣他的仆人(很可能是以利以谢)到他的本地去为以撒寻找一个妻子的历史情况。他警告仆人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然后他给了仆人指示:“...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

我们花了一些时间讨论这个话题,因为这个话题是重要的。在第一层面上,道德含义是神的子民要与神的子民结婚。一个神拣选的儿女应当寻求一个神拣选的儿女作为妻子,正如哥林多前书7:39节说的那样:“只是...在主里面的人。”当然,我们不应当与未得救的人结婚,无论他们是世俗的还是其他宗教的,或者是当今大多数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基督教中的假信徒。他们不是“诚实人”或神的选民。

我们讨论了蒙拣选的信徒必须如何在婚姻这件事上以及所有事情上等候主并顺服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必成就。如果神的旨意是让你找到妻子或丈夫,神将提供一个具备所有条件的人——不只是百分之99,而是所有条件都会在这个人身上得到满足。然后你就可以知道了。如果其他一切方面都是良好的,你们之间有吸引力且关系融洽,他们在属灵层面上也符合条件,那么你就可以与他结婚并对此存着无亏的良心。

第二层含义与寻找由选民构成的主耶稣基督的属灵的新妇有关。整个选民团体组成了“新妇”。选民与新妇是同一个概念,这实际上是神赐下不要“同负一轭”这条律法的原因,因为婚姻关系是基督与祂的新妇之间属灵婚姻的写照。因此,对于神拣选的儿女来说,我们不能与不是真信徒的人结婚。我们只能与在主里的人结婚。基督与谁结婚了?是的——祂首先来到不敬虔的、未得救的人中,通过神的话语,祂吸引了一些人归祂自己,他们确实得救了,但他们从创世以前就一直是选民。在创立世界之初祂就已经为他们的罪死了,因此神向世界差遣福音的目的一直是为了寻找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基督的“新妇”。这些有资格的新妇来自于神的本族和神的本地,神的王国。

因此这是赐给亚伯拉罕仆人的重要的命令,它实际上是整个历史上在拯救的日子里向世界传扬福音的一个路标。它基本上是历史比喻中的大使命。在创世记24章的这段经文里,仆人代表受到差遣的所有神的子民,他们被告知要去往哪里:“到我的子民中去,不要前往那些不是我子民的人中。”我们在新约,在马太福音15:21-28节从主耶稣基督那里非常清楚的看出这一点:

耶稣离开那里,退到推罗、西顿的境内去。有一个迦南妇人从那地方出来,喊着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耶稣却一言不答。门徒进前来,求他说:“这妇人在我们后头喊叫。请打发她走吧!”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那妇人来拜他,说:“主啊,帮助我!”他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从那时候,她女儿就好了。

我们在这段经文里看到了与亚伯拉罕告诉他的仆人:“往我本地本族去找一个妻子。不可到迦南地的女子那里去”的相似之处。有意思的是在马太福音15章中,耶稣遇见一个恳求祂医治她女儿的迦南妇人。我们记得在圣经中身体的医治指的是救恩。当她哀求祂时,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如果以利以谢在路上遇见某个男人并他的女儿们,那个男人愿意把他的女儿给以撒作为妻子,以利以谢的回答与耶稣的回答一样。以利以谢将说:“不——我奉差遣不过是到我主人的本地本族那里去。”

我们必须明白我们在创世记24章读到的历史比喻中存在区别和差异,神使用迦南女子来写照世上未得救的人,亚伯拉罕在哈兰的家庭则写照神的家庭或神的王国。因此,当然,仆人以利以谢没有遇见任何迦南人,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但我只是想说明基督是如何寻找以色列家迷失的羊,祂的新妇的,祂正在寻找合格的新妇。看起来,这个正在接近基督的女人并不合格,因为她是一个迦南女子。所以耶稣说了这句话,但祂在这节经文里要向我们展示的“以色列家”还有一种潜在的属灵含义。

在圣经中,“以色列家”可以意味着许多事物。“以色列家”可以指向字面上的、物质上的以色列。“以色列家”可以指向有形教会,或“以色列家”可以指向由所有神拯救的并在心里行割礼的人组成的永恒的教会。这些人可以是肉身的犹太人或肉身的外邦人。是什么样的人并不重要,因为在得救的那一刻,那就如同他们的心受了割礼,他们现在成了在神眼中的“属灵的犹太人”或“真犹太人”,他们是没有诡诈的人。

这就是在这个女人身上发生的事情,正如耶稣告诉她:“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事实上,她就是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之一,尽管她生来就是叙利亚腓尼基人,在外表上是世界上的迦南女子,但神在试图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点。

我们也在马太福音10:5-7节里读到: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随走随传,说:‘天国近了!’

这就是大使命。有些人可能认为大使命在马太福音28章经过修改了,将外邦人也包括在内了,但这段经文就是大使命——这是同样的差遣。这段经文里的十二门徒象征全体神的选民,他们被差遣。请再次注意,这段经文首先强调的是负面的命令:“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外邦人”这个词也被翻译成列国。祂也补充了不要进撒玛利亚人的城。正如亚伯拉罕告诉他的仆人那样:“不可娶迦南地的女子为妻,但要往我本地本族去。”那就是大使命:“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我们到哪里找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呢?他们在世界上分散在列国中。但是,你看,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大使命就是传扬福音去寻找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为要找到他们,我们必须将福音传给所有物质上的列国。神的道必须被传扬出去,我们确实不知道谁是选民谁不是选民,因此我们必须把福音传向中国、印度、越南、非洲、南美洲、美国和世界各地。我们不会认为我们知道他们在哪里。我们不应该说:“我们不去这里,但我们要去那里。”我们的任务是把福音传扬出去并教导万民。然而,这道命令实际上是要我们专门去寻找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些要受到教导的万民。我们已经讨论过这个话题,但在我们进一步讨论这个话题之前,我将阅读马太福音28:19-20: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英:教导万民】,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所以大使命就是去教导万民,给他们施洗。谁要受洗?万民。如果这个大使命是去到物质上的万民中,教导世界上所有物质上的万民,并给所有国家中的所有人民施洗,那么这个大使命就是一次悲惨的失败,因为许多民众没有受洗。甚至在福音传到的国家中也有许多人没有受到教导,他们没有受过洗。你看,神并没有命令所有国家或万民接受教导和受洗来使“少部分人”完成这一大使命。当神说教导万民并给万民施洗时,那正是祂的意思,但对“民或国”的定义是重要的事情。正如马太福音10:5-6节里说的那样,国不是世界上物质上的国,门徒不是要前往外邦人或列国中。在我们正确的定义“万国”之前,这似乎与马太福音28:19节相矛盾,其中说:“你们要去...教导万民或万国。”启示录21章讲到新天新地或所有那些得救的人,在启示录21:22-24节里说:

我未见城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那城内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列国【英:得救的列国】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归与那城。

这就是对“万民或列国”的定义。万民就是“得救的列国”。所有得救的列国都受到教导了吗?是的——他们受到了圣经的教导。他们受洗了吗?是的——当他们得救时他们受了圣灵的洗。得救的经历就是“洗净”罪,百分之一百的选民的列国受到了教导和洗礼。这个大使命完美的、彻底的成功了。当神完成祂的救恩计划时对这个大使命的遵从和执行都得到了完美的顺服。列国都受到了教导,列国都受洗了。由此可见,“得救的列国”与“世上的列国”之间的区别是多么重要。如果大使命的目的是要世界上所有物质上的列国接受教导并给他们施洗,那么这个大使命不仅会失败,而且它仍旧未完成,这意味着我们仍要出去教导列国并给他们施洗。但是,不,当神完成了对祂选民的救赎,最后一个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被找到并得救时,那么以色列家所有迷失的羊在2011年5月21日这天就都被找到了,大使命就完成了。向物质上的列国传扬福音只是为了寻找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一旦所有以色列家迷失的羊,神的选民都被话语找到了,那么就不再需要传扬福音使人得救了。那就是为什么神的传扬福音的计划已经结束,我们也不再为了那个目的去传扬福音了。再次,这就是为什么需要指出在这段经文的背景中的“列国”到底是谁。

所以耶稣遇见的这个迦南妇人是一个选民,因此,她属于属灵的以色列,正如在罗马书11:25节里说的那样: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

提醒一下圣经中的“奥秘”是比喻:“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奥秘是一个比喻。提到“以色列”的语言是一个比喻。“以色列家迷失的羊”是指向选民的比喻性的语言。再次,在罗马书11:25-26节里说: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恐怕你们自以为聪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于是”这个短语的意思是“以这样的方式”。以这样的方式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当外邦人得救时他们就是属灵以色列的一部分,这确实是坚如磐石的圣经上的教导。你可以翻到罗马书2:28-29: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

如果你返回到旧约,神说祂要给心行割礼。当然,这必须从属灵上来理解,因为从字面上理解给心行割礼是说不通的。当我们查考圣经说的一切内容时,我们知道当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时,那指的是选民,那个迦南妇人就是其中一位选民。因此,基督是为她和其他所有的外邦人被差遣的,他们将是所有得救的以色列人的一部分。

让我们也来查考以弗所书2:11-13:

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

这段经文是说在我们没有基督的时候,我们在以色列国民以外或以色列联邦的外人。许多州都使用这种语言,比如“宾夕法尼亚州联邦公民”。它的意思是“政府的”,没有基督,我们是局外人,我们不是以色列政府或神的王国的一部分。“你们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我们成了天国的公民。

主若愿意,在我们下次的圣经查考相聚时我们将进一步探讨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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