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麦肯于2019年1月26日独家发表
大家好,欢迎来到电子圣经团契创世记的查考节目。今天是创世记24章第3讲,我们将阅读创世记24:2-4:
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
在我们上次的节目中,我们看到这位管理亚伯拉罕全业最老的仆人很可能是以利以谢,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帮助的神。”他来自大马士革,我们在使徒行传和加拉太书1章里看到大马士革是一处认同于神的恩典的地方。神可以使用地点来认同于属灵的真理。例如,当我们想到西奈山时,我们立即想到了律法,因此以利以谢是一个来自大马士革的人或经历了神的恩典的人。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但我不知道在历史上这个人是否得救了。我知道他是一个“忠心的管家”,这也说明了他代表的是谁,因为圣经命令神的子民要做忠心的管家,正如我们在哥林多前书4:1-2节里读到的那样:
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而以利以谢无疑是亚伯拉罕家中忠心的管家。圣经中讲到要忠心于“神的奥秘事”,而“神的奥秘事”与神放置在圣经中隐藏的含义或隐藏的真理有关。当基督用比喻说话以及门徒问为什么祂用比喻说话时,祂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你看,比喻是一种用来隐藏真理的说话方式。真理不会很快显露出来,人们必须去寻找真理。同样,这就是整本圣经的本质。整本圣经是一个比喻,因为整本圣经隐藏了真理,无论经上的话是否被直接的陈述为一个比喻,比如耶稣用比喻说话时或我们阅读箴言书时。即使是那些看似是直接的经文中也隐藏着真理,比如约翰福音3:16节。人们总是误解约翰福音3:16节,因为他们没有看到其中隐藏的真理。他们不明白天国的奥秘,因为他们不明白经文中比喻的性质。
所以以利以谢作为忠心的管家,是神的选民的写照。他也将被“差遣”。他将被差遣去为他的主人亚伯拉罕完成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综上所述,以利以谢是神的选民的一个象征和写照,因为我们也是被差遣的。当然这与神的子民在拯救的日子被差遣的情况更加认同,因为以利以谢被差遣去执行为以撒找到一位妻子的任务,以撒是基督的写照。因此,这是通过差遣福音找到妻子的写照,就是最终找到主耶稣基督属灵的新妇。
我们知道以利以谢是神儿女的一个象征,但他也象征基督自己。圣经告诉我们基督被差遣去执行和我们被差遣的同样的任务,在以赛亚书52:7节里说:
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作王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
这节经文指的是传扬救恩者的佳美的脚,在罗马书10章中我们看到了对这节经文的引用,只是略有一些改动,在罗马书10:15节里说: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这节经文里说的是他们的脚踪。这节经文没有说“他”,而是“他们”,那是因为主耶稣基督在祂的子民中作工,我们与祂一同作工建造神的家。我们与祂一同作工寻找属灵的基督的新妇。祂在我们里面感动我们愿意去遵行祂的美意,所以在我们获得神的恩典之后在我们被命定要做的工作中,所有的荣耀都归于祂,正如在以弗所书2:8-10节里说的那样: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因此神本乎祂的恩典因着祂的信心拯救了我们。这一切都出于神。救恩百分之一百出于主。然后祂差遣我们,这就是我们在拯救的日子做的工作,把福音传给所有将要听的人使他们得救。这项工作是“预备的”,是按照神的旨意。它是由神的灵在我们里面运行来成就的,等等。因此,“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这人的脚何等佳美。”因此基督得到了所有的功劳,但我们也参与其中,因为我们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亲自并身体力行的扬帆起航,漂洋过海,将神的话语传给异国他乡。或者,神的子民在大灾难的片时飞往非洲或飞往印度,分发福音的小册子,神也祝福了那个信息。你看,我们不能说传扬福音都是耶稣的功劳,我们当然不能说传扬福音全都是信徒的功劳,但我们是在与耶稣的合作中完成了这项工作。启示录19:7节也提到了这一点:
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他。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
当我们第一次阅读这句陈述时我们觉得它有点不对劲。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是什么意思?这听起来好像选民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为他们的救恩作出了一些贡献。但是,不,神这里所说的是祂承认福音传向世界是由祂的子民与祂的灵联合起来完成的。当然,没有神这件事是不可能做到的。传扬福音确实完全出自于神自己,祂得到一切的荣耀,但祂的子民也参与其中。随着福音在几个世纪不断的传扬直到2011年5月21日,新妇一直在预备自己,因为正是那些已经得救并被认定为基督新妇的人把同样的福音信息传扬出去,直到最后一个要得救的人得救了,那么“新妇”就完整了。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新妇自己预备好了,他们就是永恒的教会。
在创世记24章里,我们可以从亚伯拉罕要求他的仆人去完成的这项任务中看到这一点,但在我们关注这项任务之前,让我们来查考创世记24:2节这节经文的末尾:
...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亚伯拉罕在对他的仆人说话。为什么他要求仆人把手放在亚伯拉罕的大腿底下?在创世记46:26节中,我们发现这个被翻译成“大腿”的词被翻译成了一个不同的词:
那与雅各同到埃及的,除了他儿妇之外,凡从他所生的,共有六十六人。【英:跟随雅各同到埃及的所有的灵魂,除了雅各的儿妇之外,凡从他腰间所生的,共有六十六灵魂。】
“腰间”这个词就是被翻译成“大腿”的同一个希伯来词的翻译。
还有,在出埃及记1:5节里说:
凡从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英:凡从雅各腰间而生的所有的灵魂,共有七十灵魂】;约瑟已经在埃及。
又是“腰间”这个词,因此这指的是从雅各的“大腿”生出来的所有子孙,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大腿与血统或家谱或那些被生出来或出生的人有关。那就是为什么这个仆人把手放在亚伯拉罕大腿底下是如此重要的,因为大腿是“雅各”被生出来的地方。这是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血统继续往下延续,记得我们在马太福音1:1节里读到:
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后裔”、“子孙”原文都作“儿子”。下同):
也就是说,耶稣基督来自于亚伯拉罕的血统。祂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我们可以追溯祂的血统到亚伯拉罕,那就是创世记24:2-4节涉及的属灵的画面。当然,这个画面在属灵上与神的救恩计划和主耶稣基督的赎罪工作息息相关,祂最终会为自己带来一族人使他们成为祂的新妇。因此神感动亚伯拉罕来做这件事,当亚伯拉罕要求他的仆人把手放在大腿底下(腰间)时,那写照了基督将从亚伯拉罕的血统中生出来。
在创世记24:3-4节里继续说:
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
我认为这是我们经常忽略的一个属灵含义。我们只是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这就是大使命的画面,这节经文基本上就是在讲述传扬福音的大使命。在马太福音28章的结尾,基督在马太福音28:19-20节差遣祂的子民: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这是神的子民在新约时代的数百年或将近两千年里参与的众所周知的大使命。重点是“出去”。我们的重点曾是与每个人分享神的话语,就像把种子撒在地上一样——把种子播散在各处,让种子落在任何地方,让神按照祂的旨意去对待种子。那就是传扬福音的真正的、好的、正确的做法。然而,大使命还有另一个方面是教会没有注意到的,事实上,他们忽略了那个方面。他们在那个方面根本就没有花费任何时间, 那就是亚伯拉罕首先告诉他的仆人以利以谢要注意的方面。首先,他让仆人向天和地的神、耶和华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我在其中居住的】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这是一个负面的命令:“不要做这件事。你不要做这件事。你要出去为我儿子寻找一个妻子,但你出去的时候,不要在迦南地寻找。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这是头等大事。亚伯拉罕在告诉他的仆人可以去哪里为他的儿子寻找妻子之前,首先提到的就是这件事。
这条禁令不仅仅限于亚伯拉罕。我们发现这条禁令贯穿整本圣经。早在创世记6章在神用洪水毁灭世界之前,我们就看到了这一点。在创世记6:1-3节里说:
当人在世上多起来,又生女儿的时候,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耶和华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
神给出了一个时间表,在这个时间表的最后祂将审判世界,从我们所能收集到的所有信息来看,审判是对所谓的“神的儿子”的罪恶行为的回应,因为他们娶了“人的女子”为妻。我们还可以引用许多其他经文,比如申命记7:1-3:
“耶和华你神领你进入要得为业之地,从你面前赶出许多国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国的民,都比你强大。耶和华你 神将他们交给你击杀,那时你要把他们灭绝净尽,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怜恤他们;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基本上,不能与外族通婚这个命令涵盖了整个以色列人的历史。那就是律法:“不可以娶迦南地的女子为妻。”犹太人要娶犹太人,以色列人要娶以色列人。神的子民一直被神命令要与神的子民结婚,就是那些有同样志向的人。当然这个命令也在新约里,在哥林多后书6章。如果申命记7章是旧约律法,我们可以说这条律法至少从出埃及一直到十字架都适用。因此不可以与迦南人并其他民族的人结婚的律法跨越了将近1500年。甚至在出埃及之前,正如我们在创世记24章里看到的那样,这条律法要早于以色列民族的形成。我们可以回溯到创世记24章,很明显亚伯拉罕在命令他的仆人不可以为他的儿子娶迦南地的女子为妻。以撒出生于公元前2067年,他在公元前2027年是40岁,因此亚伯拉罕在向他的仆人以利以谢下达这个命令就是在这个时候。因此在基督和新约时代之前的两千多年,这条命令就已经生效了。然后在主被钉十字架以后的公元一世纪,我们在哥林多后书6:14-17节里读到: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
哥林多后书颁布的这条律法适用于整个新约时代,直到今天,直到末时。因此我们可以将这条律法追溯到几千年前的公元一世纪。在公元一世纪之前,我们可以将这条律法追溯到几千年前的亚伯拉罕。在亚伯拉罕之前,我们又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的大洪水时代。换句话说,这是一条永远不会被废除或永远不会更改的永恒的原则或永恒的神的律法。神拣选的儿女与不是神的儿女的人结婚是犯罪。这是圣经中长久的神的律法,这就是为什么亚伯拉罕告诉他的仆人的第一件事就是:“不可为我儿子娶迦南地的女子为妻。”
但正如我提到的,教会没有听从这个命令,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这条律法。那就是在麦子中撒下如此多稗子的一个原因。
主若愿意,在我们下次的圣经查考中我们将继续讨论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