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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伏爾塔瓦河》

(2026-03-25 20:12:51) 下一个

我聽《伏爾塔瓦河》

 

我喜歡聽收音機,尤其是其中的音樂台,無論我在哪個城市,我都發現這個城市一定有古典音樂台,所以,我遇到古典音樂的機會不少,而且,知道很多名人大家都喜歡古典音樂,於是,我有時也告誡自己要耐著性質聽下去。但是,真的很難聽不下去,還是自己水平不夠吧,就像很多哲學巨著、文學名著,讀不下去,不是這本書不好,而是自己境界沒有到那個位置,但總之,雖不能至,心嚮往之。

 

我小時候,好像去過交响乐的現場,大概是學校的什麼活動,可能也不是很嚴肅的交響樂,但確實見到了樂隊,有一個指揮,記得都忘記聽了,只顧看指揮的誇張表演,此後的很多天,同學之間談論、模仿的還是指揮,覺得很滑稽有趣。因此,嚴格地講,上大學之前,我沒有接觸過任何交響樂。

 

2010年,學院搬遷到新校區,我每天乘校車往返於兩個校區,單程距離差不多30公里,不堵車用時40分鐘,堵車則差不多1小時。每天我都有了近兩小時的閒暇時間,在車上閱讀是不易的,於是我就聽。在長達近10年的班車生涯中,我主要聽了4個電台,一是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的「中國之聲」,主要播放新聞,二是上海廣播電台的Love Radio,播放華語流行歌曲,三是WNYC,這是紐約的公共電台,內容很龐雜,但都是談話,幾乎沒有音樂,我通過online方式收聽,四是上海廣播電台的經典947。其中經典947就是上海的古典音樂台,主要播放交響樂。我聽收音機的主要目的是幫助睡眠,4個台在不同的時期催眠效果不同,有段時間經典947最有效,因此,我在那段時間聽了不少古典音樂,印象最深的就是斯美塔那《伏爾塔瓦河》。

 

 

 

其實,我有時覺得費解,那些輕音樂往往只有一兩個樂器,比如鋼琴,或者長笛,或者薩克斯等等,就有很優美動聽的效果,為什麼交響樂動用了幾十種樂器,讓這些樂器發揮個字的專長,居然效果不及簡簡單單的輕音樂?我只能說,交響樂的那些作家們就沒有想著去寫「好聽」的音樂,那麼這裡有三個問題,首先,音樂的主要作用是什麼?其次,音樂家創作音樂的主要目的是什麼?最後,聽眾聽音樂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我不懂音樂,我不是音樂家,但我是一個普通聽眾,所以三個問題中,我只能以自己為例來說說聽音樂的主要目的是什麼。簡單地說,沒有目的,對,就是沒有任何目的。就好比,我們喜歡吃美食,喜歡欣賞好風景,喜歡看見美麗女子走過,沒有任何目的,這只是一種本能。換言之,聽眾聽音樂的目的是為了享受,聽覺上的享受,本質上屬於一種感官享受。不過,聽覺上的好聽,似乎比味覺上的好吃、視覺上的好看、嗅覺上的好聞要高級和複雜一些,好吃、好看、好聞基本上完全是「低級趣味」,沒有任何可以分析的餘地,而「好聽」似乎與更高級的「好讀」能夠勾連上一些關係,比如,一個文學作品「好讀」大概率是因為觸動了讀者的某種心靈感受,「好聽」也如此,除了本能的感受,還有很大部分上升到精神層面,比如聽著聯想到了什麼,獲得了某種自己覺得有價值的感受。所以,聽眾聽音樂的目的,至少有了兩個,一是本能的感官享受,二是精神和情緒上的滿足。

 

但是,作曲家的目的可能有所不同,他們也想讓音樂好聽,也想讓音樂具有精神上的感動,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目的,讓音樂具有思想上的教育教化的功能,有就是說,他們想引發聽者思考問題。反之,不排除,有些聽眾聽音樂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思想。這大概正是交響樂所聲稱的,其他音樂,比如流行歌曲,獲得情感的滿足,輕音樂獲得本能的享受,搖滾樂獲得感官的刺激,唯有交響樂,聽起來冗長乏味,跳躍雜亂,是為了思想上的引導和啟迪。

 

但是,就我們的常識而言,人類的思想都是基於語言進行,沒有語言參與的思維活動,只能說是某種感覺,而不是思想。那麼音樂是不是一種語言呢?這樣的問題很難嚴格地證明,本質上是一個可以無限辯論下去的題目。我們只能根據常識,音樂不是一種語言,我們通常認為的語言是人類的自然語言,有不斷發展的詞彙,和比較固定的語法,還有豐富的語義,比如,英語、中文等等。不是任何聲音都能構成語言,如果認為音樂是一種語言,那麼自然界中的各種聲音是不是也可以視為一種語言,是不是各種動物的叫聲也視為一種語言?如果非要把它們視為語言,它們一定是遠遠低於人類語言的語言,只有人類的語言可以表達思想,這些低級語言只能表達感覺。事實上,很多交響樂是通過引入人類語言文字來引入思想性,比如貝多芬第九交響樂借助席勒的诗歌《歡樂頌》,馬勒第八交響樂借助歌德詩劇《浮士德》。

 

因此,說交響樂用來表達思想,引領思想的啟蒙,是一個悖論,交響樂相比其他音樂,沒有本質的區別,也是表達和激發人的感覺、感受,因此,與其他音樂一樣,首先要動聽,也就是說交響樂音樂家們,他們創作的初衷也是追求動聽。動聽的意思就是有感染力,能打動聽者的心靈。可是,為什麼相比其他音樂,總覺得交響樂不動聽呢?我覺得有如下的原因。首先,不是所有的其他音樂都動聽,比如不是所有的歌曲都動聽,不是所有的輕音樂都動聽,其實,任何一種音樂形式,大部分作品都不夠動聽,只有少數優秀作品足夠動聽。那麼可以接著問,為什麼其他音樂的優秀作品都動聽,而很多大名鼎鼎的交響樂不動聽?這就引出第二原因,因為,交響樂相比其他音樂形式,太長,比如3分鐘的歌曲做到處處動聽容易,30分鐘的交響樂要處處好聽很難。事實上,著名的交響樂中都有很動聽的段落,人們抱怨不動聽,其實是抱怨動聽的部分不夠長。那麼又可以接著問,既然長篇的交響樂難以做到處處動聽,那麼這種音樂形式是不是沒有存在的價值?這就引出第三個原因,因為,動聽是一個很主觀的感受,交響樂中那些我們覺得不動聽的部分也許對某些人而言,很動聽。音樂藝術不是投票選總統,不需要少數服從多數。只要有一定的人群覺得動聽,這段音樂就有存在的意義。其他藝術形式中也有類似的情況,比如,一些艱深的文學作品,一些「狂草」的書法,一些抽象派繪畫等等。

 

回到《伏爾塔瓦河》,我能記住它的根本原因就是覺得動聽。但這種動聽和歌曲和輕音樂還是有些不同,歌曲和輕音樂通常只有3分鐘,其中支撐它的那段動人旋律通常只有幾秒鐘,其中的訣竅就是反覆重複這段旋律,歌曲在歌詞的加持下,很容易給人以強烈的情感衝擊,而輕音樂中不厭其煩的重複,彷彿一味討好某個單一味覺的甜到發膩的小點心。《伏爾塔瓦河》這種交響樂的動聽,大大增加了旋律的長度,減少了重複度,增加了感覺的豐富性,簡言之,它更像一道大餐。所以,從這個意義而言,儘管音樂作品變長後,很難始終保持高質量的動聽,但是,歌曲和輕音樂這樣的短作品的審美的有限還是很顯而易見的,為了突破短作品的不足,無論如何,應該堅持長作品的創作。

 

《伏爾塔瓦河》是斯美塔那更大的交響樂《我的祖國》中的一部分,《我的祖國》全長約80分鐘,《伏爾塔瓦河》是其中第二樂章,大約13分鐘,是其中最動聽的部分,電台常常單獨播放這部分,可見儘管眾口難調,多數時候,人們對藝術的美還是有共識。開頭1:05分一段輕柔跳躍的笛聲,結合樂曲的名字,很容易聯想到水聲,流淌在山澗的涓涓細流,將流淌途中的活潑、變換、旋轉描寫得活靈活現,描寫聲音是音樂這種語言最擅長的。隨著細流之聲越來越急,在1:12分弦樂加入,音量加大,顯得恢宏,且極其流暢優美,這一段明顯比前面的細流部分動聽,長度為16秒,稱為旋律A,以變調方式重複兩次,一共三遍,時間到2:00分,然後有鼓聲、鑔的加入,聽起來音樂元素更豐富,但是旋律的動聽下降,到2:14分,旋律A又出現三遍,時間到2:52,變成比較急的弦樂,只有幾秒,到3:00,旋律A又起,只有一遍,到3:16,變成單簧管、小號和鼓,恢宏大氣,有共鳴回聲的感覺,然後一段幾乎直線的弦樂不斷延長,聲音漸弱,變成小號的短促間奏,然後換成弦樂開始變強,這段旋律不優美,平鋪直敘,大概是河流進入一段平穩流淌的階段,但彷彿蓄勢待發,然後變成急促上揚的弦樂,音色慢慢變得亮麗,旋律繼續小的跳動變化,沒有大段的流暢旋律的呈現,時間已經到5:00,過去了幾乎2分鐘,繼續時快時慢地進行,樂聲變得溫厚一些,聲音再次漸消,至完全停止,時間在5:40,留白3秒,小號輕聲吹起,慢慢變強變高,時間到6:00,又有類似開始涓涓細流聲出現,比上一次更急,時間很短,只有幾秒,變成宏大的弦樂聲,彷彿水波蕩漾,波光粼粼,依然是簡單無鮮明特色的弦樂行進,時間一到7:08,又過去了2分鐘,加上前面2分鐘,這段4分鐘很不動聽,大概就是常見的讓人難以堅持聽下去的交響樂,繼續這樣無甚特色的聲音延續,不動聽的原因,可能是聽不懂,不知道這些旋律在模仿什麼,想表達什麼。時間到7:40,然後有輕微笛聲加入,稍微多了些許亮麗,仍然不動聽,旋律中又多了一點小小的顫音跳動,總體依然平穩,時間到8:00,一絲哨音,出現單簧管、弦樂形成轟鳴中,慢慢走向一個小高潮,8:18,涓涓細流聲再起,幾秒之後,8:25再次引出主旋律A,完整的連續三遍,穿插一些小的變化,有洶湧澎湃之勢,到9:20,鑼鼓加入,鼓樂齊鳴,黃鐘大作,恢宏大氣,各種樂器聲交相輝映,正所謂「交響樂」,還有鑔的不斷插入,如煙花一陣陣在夜空綻放,到10:36,聲音漸消,又是一段潛行的溪流聲,到10:43,旋律A再起,加入了一些行軍曲的風格,河流似乎以整齊的步伐向前奔騰,這一次旋律A很快變成各種樂器的近乎隨機的混合,沒有鮮明的風格,延續前面的恢宏大氣,連續幾聲重鑼的加入,似乎又鳴金收兵之勢,時間到11:40,留下弦樂和鼓號向前蓬勃推進,11:50,重鑼再次加入,一聲比一聲急,弦樂和鼓號卻變得遲緩和宏大,慢慢重鑼也一聲比一聲緩,但越來越重,再次形成各種樂器的轟鳴,河流有勢不可擋之勢,弦樂出現高低起伏的變化,漸漸如河流的微漾浪花,最後聲音只剩一絲細線到無聲,時間到12:46,突然兩聲急促響亮、乾脆利落的鑼號,全曲結束,時間在12:50。

這首長度12:50分的曲子,讓我覺得動聽的就是那段長度為16秒的旋律A,一共出現了大約10次,占全曲時間約20%。我初次聽到這首曲子,那時連名字都不知道,就立刻捕捉到這段旋律,而對其他旋律無感,這讓我相信旋律的動聽,與是否聽懂旋律無關,或者說旋律的動聽性先於旋律的語義,或者說旋律的動聽性高於旋律的語義。簡單而言,動聽是一種本能性反應,而聽懂則是將音樂語言翻譯成了文字語言。這裡涉及一個音樂欣賞的基本問題,我們聽音樂,是為了感受它的動聽,還是為了聽懂它的意思?或者說,何謂音樂欣賞,是感受到了它的動聽,還是明白了它的意思?我不知道別人如何想,或者說,大多數人如何想,或者說正確的答案是什麼。我只知道,對我而言,音樂吸引我的是它的動聽,至於意義,可有可無,有則錦上添花,無則無傷大雅。也就是說,只有當我覺得一首交響樂動聽了,我才能說我懂得欣賞了。

 

仍然以這首曲子為例,當我在電台聽到,感覺很動聽後,然後就去查了一下,知道了樂曲的名字和作者創作的大致背景,那些文字讓我讀得津津有味,然後,我時不時會主動再去欣賞這首曲子,我確實覺得自己聽得更懂了,但是,曲子的動聽性沒有太大變化,我喜歡的仍然只有那一段。所以,我認為聽懂不能幫助改善動聽性。也就是說,如果一首交響樂一開始就覺得不好聽,大概率通過後期的了解,別人的講解,即便聽懂了很多,仍然覺得不好聽。另一方面,更是顯而易見,動聽不能幫助聽懂,我在一些輕音樂和歌曲上,早已屢試不爽。我有好些歌句,一直很喜歡,但歌詞一直不清楚,還有一些歌句,很多年後,才發現歌詞被我搞錯了。輕音樂也如此,許多旋律喜歡很多年了,但一直不清楚,也不想關心要表達的意思。

 

但也不盡然,我就有這麼一個例子,我大學時聽到齊秦的歌曲《愛情宣言》,覺得它的旋律並不是很動聽,尤其相比齊秦的那些最優秀歌曲。這個感覺一直沒有太大變化,直到二十年以後某一天,大概在一次電視台的綜藝節目中,再次無意間聽到這首歌,感覺卻大不一樣,然後,趕緊獨自認認真真又聽了幾遍,從此,我認為它是齊秦最動聽的歌曲之一。但是,我不確定我對這首歌的動聽感覺的改變,是因為我聽懂了更多,還是因為幾十年來我整體品味的變化?因為,這兩個原因都說得過去,首先,歲月流逝,對歌詞含義的了解必定越來越多,甚至歌者的言外之意也能有所了解。其次,歲月流逝,年齡、環境不同,個人的音樂喜好出現一定變化也是必然。另外,我也有反例,當對一首歌的意思搞的很明白後,我反而不太喜歡這首歌,比如《我像雪花天上來》,本來我還比較喜歡這首歌,準備寫一篇賞析的文章,當我開始認真聆聽和分析,其中的歌詞搞得越來越明白,我發現,這總體是一首平庸之作,旋律的動聽性也大受影響。

 

當然,我們可以繼續辯論,只有好的語義才能提升旋律的動聽性,而偉大的交響樂背後都有偉大的含義,因此,多了解這些含義,聽懂多一些,一定有助於獲得更高的動聽性。而我前面舉的《伏爾塔瓦河》例子,之所以了解後沒有提高動聽性,原因在於了解得還不夠,聽得也不夠懂。比如,很多文章講到,這首曲子描述了捷克的母親河從發源到流入首都布拉格的全過程,不僅描寫河流本身,還描寫了兩岸的風光和生活,比如靜謐月光、森林狩獵、鄉村婚禮等等,以及盛大的入城式。可是,我如何能夠聽懂這些,音樂的語言能夠比較容易地描寫有聲的事物,比如河流,對於無聲的事物,比如月光、鄉村、森林、城市,如何描寫?我相信這類似文學寫作,需要借助一些前人創造的已經約定俗成的詞彙來表達,比如「侃侃而談」中的「侃侃」、「彬彬有禮」中的「彬彬」。而捷克的傳統中一定已經有了一些表達月光、森林的旋律可資借用。從這個意義而言,古典音樂的聽懂,任重道遠,它對我來講,畢竟是一種外來文化,需要大量補充異域文化方方面面的背景和知識。另外,聽懂和動聽不是一個簡單的正相關關係,也許需要聽懂很多,才能提升一點動聽性,也許聽懂要至少到達一個門檻,才能有助提升動聽性,也許聽懂到某個程度,動聽性會驟然大至,就像前面《愛情宣言》的例子。

 

但是,我仍然質疑這種說法的有效性。因為,比如,我平常也遇到不少英語、日語、廣東話的歌曲,這些歌的歌詞我都聽不太懂,所以一開始它們的動聽性,完全是單靠旋律獲得的,但是,我從來沒有經歷過這樣的情況,那就是一開始覺得不動聽,搞懂歌詞後,就覺得動聽了。對於中國樂曲也如此,中國有很多二胡曲、古箏曲,絕大多數都是不動聽的,我從來沒有因為深入了解了某個曲子的背景,更懂了它的含義,而覺得它變得好聽。

 

所以,我的結論是,一個樂曲的動聽性是天生的,作曲家完成之後,就基本決定了,演奏者也只能比較小的影響,而聽者只能接受。不過歷史上常有這樣的事,聽的次數多了,聽者會對一首歌的旋律產生熟悉感,從不順耳變得順耳,從不好聽變得好聽,我自己也經歷過,我曾兩次參加合唱隊,第一次高中,當時選的歌曲是《共青團員之歌》,對我而言是全新的歌曲,一開始不太喜歡,經過集中反覆聆聽演唱,最後覺得還可以。第二次是工作後,選的歌曲是《同一首歌》,這首歌已經流行很多年了,尤其官方的各大電視台電台都喜歡播放,我非常熟悉,覺得不算難聽也不算好聽,也是經過一段時間的「集訓」,熟上加熟,最後也覺得更順耳。這大概就是所謂的音樂「洗腦」。但是,這種洗腦,我覺得效果有限,其次,不能持久,停止一段時間後,對歌曲的動聽性的感覺會恢復到原初。比如,這兩首歌,合唱結束之後,大概也就幾個月,我對它們旋律的好感就恢復到原來的那種普普通通的感覺。

 

這麼多年過去了,交響樂中,我依然喜歡《伏爾塔瓦河》,但依然喜歡的只是那一小段,我猜測這是普通人中的一個普遍現象,理查德克萊德曼深知這一點,他的很多鋼琴曲都是只演奏許多經典交響樂中的最動聽的那一小段。

 

既然旋律的動聽如此重要,又幾乎是作曲家唯一決定的,那麼我們繼續探討,作曲家有什麼辦法獲得動聽的旋律。不少作曲家講到過自己最動聽旋律來歷,這其實和文學家如何獲得文章的文采類似,基本上還是天賦和運氣決定的吧,另外後天的知識積累,比如向世界上的優秀作品學習,還有就是個人的經歷、氣質、抱負,甚至人品等等都會有所影響。總體而言,旋律的結構、框架,還有一些細節,如同文章的結構、框架、細節也許都可以通過不斷修改來完善,但是旋律的動聽性,如果整篇文章散發出來的文采,很難通過反覆修改來改變,基本上在作曲家靈感閃現的那一剎那,在文學家揮筆寫出的那一剎那,就決定了。那麼是不是音樂和文學創作中,修改就不重要呢,也不是,因為修改也許對當前的作品已經不太重要,但是,修改中增長的知識和技能,很可能會影響未來作品的初始靈感的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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