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牛斋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
个人资料
帕格尼尼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被捕的老海归

(2026-04-18 07:04:32) 下一个

“拘留”和“被捕”在法律上是有严格区别的,性质也不同。拘留多用于民事处理,涉案人会遭到拘留,限制其人身自由从几个小时、几天到几个月。严重违法,有确凿证据,属于刑事案件者,会遭到被捕,通过法律程序,正式定罪判刑。(自己是法盲,仅是个人理解。)

中国媒体的报道往往混淆这二者的区别,今天说这个话题,是因为在上一篇老海归系列文章“老海归不高兴”中,提到杜连耀被拘留,在中国被说成被捕。还有许多媒体文章,都报道当年的老海归回国前被捕,实际上都应该是拘留。其中有不同的原因,最常见的是护照或签证过期、非法打工、参与共产党活动等。

李恒德在回忆录中讲,自己1946年公费留学2年,到了1948年并没有按期回国,而是继续求学,结果1951年被叫去“审讯”了8个小时,没收了他的护照,最后被放了出来。被审讯8个小时可以算被拘留。

钱学森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至今的报道还不一致。有的说他被捕了,有的说他被拘留了。新华社的一篇报道还是比较符合事实,说他被“拘禁”-拘留软禁。

下面是看到的几篇老海归被捕文章片段,应该都是拘留:

1950年10月颜鸣皋在耶鲁大学已经买好了回国的船票,开船两周前突然被捕,被关在纽约的埃利斯岛,4天后,交了2000美元保释金才被释放。之后美国将其遣送回国。

1951年5月25日,黄葆同办理回国手续时,美国当局以 “居留证过期” 为借口,将其逮捕,关押在埃利斯岛。1951年9月17日,黄葆同被关押114天后,交了2000美元保释金获释。(黄葆同在回忆录中也说自己被捕。)

1951年,毛汉礼被旧金山移民局逮捕。保释出狱后,他花了三年时间与美国联邦政府就无理阻挠其回国事宜打官司,直至1954年毛汉礼才得以回国。

1951年10月从纽约传来朱廷儒被捕的消息。1951年朱廷儒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药学院硕士学位。他申请回国时,被美国移民局和归化局审问,遭到一顿毒打,并被拘禁一个星期,交保释金后获释,1955年才得以回国。

1952年1月中旬,美国宾州传来杜连耀被逮捕的消息。杜连耀在实验室赶做博士论文时,美国移民局以 “非法留居” 为罪名将其从实验室抓走,把他关在宾州移民局所在地匹兹堡。三天后,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同学帮他交了2000美元保释金,被释放出来。

留学生遭拘留一般都是跟移民法有关,遭到过这种待遇的留学生肯定不只以上几个人。不少申请绿卡,最后成为公民的留学生也都遭遇过这些经历。至于“遭到一顿毒打”,应该是媒体渲染。具体情况,以前写过“老海归打警察”一文,有兴趣可点击阅览。

[ 打印 ]
阅读 ()评论 (2)
评论
goodmum 回复 悄悄话 认知格局影响一生,这些在美被捕,回中被整的老海归,不如当时就踏踏实实在美国安心过日子,少折腾自己
格利 回复 悄悄话 拘留不是逮捕,以正视听。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