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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华人案件,引爆美国最高法院绿卡入境之争

文章来源: 美国中文网 于 2026-04-22 13:36:06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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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周三就一起涉及绿卡持有者返美权利的移民案件听取了口头辩论。根据《彭博法律》(Bloomberg Law)报道,此案的核心问题是:当边境官员怀疑绿卡持有人有犯罪记录时,是否可以拒绝其以正常永久居民身份入境,而只允许其以“假释入境”(parole)这种临时身份进入美国。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绿卡持有人在短暂离境后重返美国时,通常不被视为正在申请“新的入境许可”,应以永久居民身份直接入境。然而,法律规定了六种例外情形,如涉及“道德败坏”罪行,在这些情况下,移民官员可拒绝其正常入境,转而准许其以“假释入境”的方式临时进入美国。

尽管川普政府辩称,以绿卡身份入境与以临时假释身份入境在法律上并无实质区别;但外部法律意见书指出,这种区别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实际后果,例如导致当事人在美就业困难甚至面临随时被驱逐的风险。

在周三的庭审中,司法部官员主张,移民官员关于绿卡持有人是否触发“例外情形”的初步认定,不应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司法部强调,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本案所涉的情形,即当事人面临指控但尚未被法庭定罪时。

据报道,这一主张引发了法庭内自由派大法官的担忧。他们反复向政府施压,要求说明如果移民官员“随心所欲、毫无缘由地”将绿卡持有人降级为“假释入境”,将会产生何种后果。

大法官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提出了一个尖锐的假设:如果某届具有强烈反移民倾向的政府利用这一权力,大范围地拒绝绿卡持有人以其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重新入境,法院该如何应对?

这类质询似乎引起了部分保守派大法官的不满。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反问道:法院是否必须采信这种“阴谋论”式的极端假设,才能对本案作出裁决?

面对自由派的施压,司法部律师乔希(Sopan Joshi)回应称,大法官们提出的假设情境严重脱离现实。他辩护称,若真要推行此类大范围剥夺合法身份的方案,国土安全部内部恐怕得充斥着一群“怪物和蠢货”才行。

“我不认为法院应当基于‘整个行政部门都在恶意行事’这一预设前提,去解读《移民与国籍法》,”乔希说道。

引发最高法院此次审议的是华裔公民刘慕才(Muk Choi Lau,音译)长达十余年的案件。刘慕才于2007年获得美国合法永久居民身份。随后,他因销售价值近30万美元的仿冒服装,被控犯有三级商标造假罪。

在面临指控但尚未被定罪期间,刘慕才曾短暂前往中国。当他返回美国时,边境移民官员鉴于他面临的未决指控,并未准许他以绿卡身份正常入境,而是以临时假释身份放他入美。

在刘慕才被正式定罪后,国土安全部(DHS)启动了递解程序,理由是他在获准假释入境时属于“不得入境”人员。一名移民法官据此下令将他驱逐,移民上诉委员会也维持了原判。然而,刘慕才提起上诉,认为他的罪行仅属轻微违法,不构成驱逐合法永久居民的理由。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随后一致推翻了驱逐令,认定边境官员从一开始就不应剥夺刘慕才正常入境的权利。

在周三的听证会上,代表刘慕才出庭的世达律师事务所(Skadden Arps)律师德沃雷茨基(Shay Dvoretzky)指出,《移民与国籍法》要求,若要拒绝合法永久居民的正常重返申请,必须提供“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即移民官员必须掌握当事人的定罪记录或其本人的认罪供词。

“政府绝不能采取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先将某人假释入境内,然后再去判定此人是否具备获得假释的资格,”德沃雷茨基说道。

德沃雷茨基进一步指出,关于边境官员应适用何种证据标准并非本案的审理焦点。他敦促最高法院维持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作出的狭义裁决,或者以“不当受理”为由彻底驳回政府的上诉。

预计最高法院将于今年7月前就此案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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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华人案件,引爆美国最高法院绿卡入境之争

美国中文网 2026-04-22 13:36:06
最高法院周三就一起涉及绿卡持有者返美权利的移民案件听取了口头辩论。根据《彭博法律》(Bloomberg Law)报道,此案的核心问题是:当边境官员怀疑绿卡持有人有犯罪记录时,是否可以拒绝其以正常永久居民身份入境,而只允许其以“假释入境”(parole)这种临时身份进入美国。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绿卡持有人在短暂离境后重返美国时,通常不被视为正在申请“新的入境许可”,应以永久居民身份直接入境。然而,法律规定了六种例外情形,如涉及“道德败坏”罪行,在这些情况下,移民官员可拒绝其正常入境,转而准许其以“假释入境”的方式临时进入美国。

尽管川普政府辩称,以绿卡身份入境与以临时假释身份入境在法律上并无实质区别;但外部法律意见书指出,这种区别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实际后果,例如导致当事人在美就业困难甚至面临随时被驱逐的风险。

在周三的庭审中,司法部官员主张,移民官员关于绿卡持有人是否触发“例外情形”的初步认定,不应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司法部强调,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本案所涉的情形,即当事人面临指控但尚未被法庭定罪时。

据报道,这一主张引发了法庭内自由派大法官的担忧。他们反复向政府施压,要求说明如果移民官员“随心所欲、毫无缘由地”将绿卡持有人降级为“假释入境”,将会产生何种后果。

大法官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提出了一个尖锐的假设:如果某届具有强烈反移民倾向的政府利用这一权力,大范围地拒绝绿卡持有人以其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重新入境,法院该如何应对?

这类质询似乎引起了部分保守派大法官的不满。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反问道:法院是否必须采信这种“阴谋论”式的极端假设,才能对本案作出裁决?

面对自由派的施压,司法部律师乔希(Sopan Joshi)回应称,大法官们提出的假设情境严重脱离现实。他辩护称,若真要推行此类大范围剥夺合法身份的方案,国土安全部内部恐怕得充斥着一群“怪物和蠢货”才行。

“我不认为法院应当基于‘整个行政部门都在恶意行事’这一预设前提,去解读《移民与国籍法》,”乔希说道。

引发最高法院此次审议的是华裔公民刘慕才(Muk Choi Lau,音译)长达十余年的案件。刘慕才于2007年获得美国合法永久居民身份。随后,他因销售价值近30万美元的仿冒服装,被控犯有三级商标造假罪。

在面临指控但尚未被定罪期间,刘慕才曾短暂前往中国。当他返回美国时,边境移民官员鉴于他面临的未决指控,并未准许他以绿卡身份正常入境,而是以临时假释身份放他入美。

在刘慕才被正式定罪后,国土安全部(DHS)启动了递解程序,理由是他在获准假释入境时属于“不得入境”人员。一名移民法官据此下令将他驱逐,移民上诉委员会也维持了原判。然而,刘慕才提起上诉,认为他的罪行仅属轻微违法,不构成驱逐合法永久居民的理由。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随后一致推翻了驱逐令,认定边境官员从一开始就不应剥夺刘慕才正常入境的权利。

在周三的听证会上,代表刘慕才出庭的世达律师事务所(Skadden Arps)律师德沃雷茨基(Shay Dvoretzky)指出,《移民与国籍法》要求,若要拒绝合法永久居民的正常重返申请,必须提供“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即移民官员必须掌握当事人的定罪记录或其本人的认罪供词。

“政府绝不能采取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先将某人假释入境内,然后再去判定此人是否具备获得假释的资格,”德沃雷茨基说道。

德沃雷茨基进一步指出,关于边境官员应适用何种证据标准并非本案的审理焦点。他敦促最高法院维持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作出的狭义裁决,或者以“不当受理”为由彻底驳回政府的上诉。

预计最高法院将于今年7月前就此案作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