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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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背后的危机(10):避孕、弃婴与同性恋

(2026-01-23 11:03:25) 下一个

西罗马的人口社会危机是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这一节让我们回到人口再生产直接相关的因素:避孕、弃婴以及同性恋。

古代罗马社会的性、家庭与生育实践呈现出一种高度务实而复杂的图景:一方面,国家法令与精英阶层的话语体系中鼓励婚姻与生育,强调公民人口的延续;另一方面,普通民众与社会底层在实际生活中大量采用避孕、流产、弃婴等各种控制人口的方式,并且同性恋在罗马帝国的大部分时期具有高度宽容度。

现代意义上理解“避孕”常带有道德或公共卫生的理性基础,而在古罗马,避孕主要是一个生活技术问题。最系统的医学文献来源于二世纪希腊医生索拉努斯(Soranus)的《妇科学》(Gynaecology),其中描述了:阴道栓子(蜂蜡、松脂、石榴皮、橄榄油等)、外敷药物(乳香、芦荟、含丹宁物)、性后洗涤、特定体位、禁食特定食物、草药避孕(芸香、阿米芹等),甚至还有民间巫术:护符、咒语、占星指导的禁欲日。

这些方法的有效性参差不齐,但在当时属于常识性知识,医学、民间巫术与经验智慧混合成了一个庞杂体系。

避孕在罗马绝非精英专有,但阶层差异仍非常明显:精英女性能访问医生、药材、奴隶护理者,因而拥有相对安全的药物避孕与早期流产技术。对于贵族女性而言,控制生育既关乎身体负担,也涉及继承、婚姻政治与财产结构。而平民与奴隶女性则更多依赖廉价的方式:草药、民间符咒、性后跳跃、冷水冲洗、或者直接通过长期哺乳延长闭经期。这些方式更朴素,也更不可靠。

值得一提的是:罗马奴隶主强烈反对子女增加,因为会增加家庭负担,摊薄财产。相反,女奴被要求控制生育以保持劳动力可用性。这使得“底层避孕难” 既有避孕技术差距,也有更强的被迫避孕的社会压力,流产更普遍、更残酷。

奥古斯都时期推行《婚姻法》(Lex Julia et Papia Poppaea),试图奖励生育、惩罚不婚者。然而效果极差,古罗马史学家塔西佗甚至嘲讽这类法律“徒增怨气而无益于风化”。究其原因,财产继承体系复杂化、高生育成本(死亡率高、育儿贵)、城市化生活是一方面,而上层女性掌握了现实有效的避孕和流产技术是另一方面。罗马的生育政策从未真正形成社会共识,这种罗马社会的务实主义,使避孕更像一种民间生活常识,而非伦理问题。

古罗马时代,弃婴(expositio)是一种合法而普遍的家庭策略。家长往往因贫困家庭无力抚育、婴儿畸形或体弱、性别偏好(女婴更易被弃)、非婚生子等原因弃婴。在希腊化世界(东部罗马)以及农村地区对女婴歧视明显,而城市地区:男女弃婴比例更接近,甚至有因女婴可作为未来侍女或娼妓,因而不一定被大量抛弃。

罗马的弃婴并不意味着“放任其死”,而是将婴儿放于公共场所(如神庙台阶),让他人拾取并抚养。许多被捡起的婴儿成为奴隶或妓女,这是罗马体系的一部分。

罗马法律的父权(patria potestas)结构允许父亲决定婴儿存亡。但斯多葛派哲学家与皇帝们曾提出批评,认为所有生命有理性火种。哈德良皇帝曾颁布法令救济贫困家庭,但这些努力从未形成强制规范。这些社会实践让弃婴是罗马社会结构化的一部分而被人接受。

同性恋在古罗马现象在上层社会也较为常见。不过罗马同性恋的核心逻辑是角色而非性别。罗马并不以性别区分性行为的“合理性”,而以“角色”划定尊严:自由男性(如罗马公民)不应在性行为中扮演“被动者”,以免被视为失去德行,奴隶或社会弱者作为“被动者”被社会接受;而男男恋只在越界公民/自由民规范时被批评,而不是因为其同性特质。

同性恋行为在城市精英、军队、浴场、酒馆中同性活动常见,但是在外省则差异较大:希腊区接受度更高,犹太地区极其反对,塞尔特与日耳曼地区则较保守。综合来说罗马帝国是古代世界中对同性恋最宽容的文明之一。

随着基督教在帝国晚期的传播,这些实践逐渐受到新的道德框架的审视。然而,基督教对这些主题的影响并非统一,而是多元、延迟、并充满矛盾。基督教在二至四世纪之间对上述避孕、弃婴和同性恋三个主题提出了新的诠释,但影响是逐渐的、非立刻的、并且在三方面各呈不同局面。

基督教最初并未系统讨论避孕。基督教发扬光大者、使徒保罗本人没有明确反对避孕,他的重点在:避免淫乱(哥前7),独身的优越性(但非命令),将婚姻作为“救火的方式”,以免人”犯了罪“。反对避孕的声音虽然在二世纪零星出现,但在三世纪才开始系统化反避孕反堕胎。

在弃婴这个主题上,基督教影响非常显著:保罗未讨论,但《十二使徒遗训》等早期文献明确禁止弃婴与杀婴,基督徒被要求收养弃婴,被视为善行,因而基督徒社群有较高的儿童存活率,间接推动人口增加。但在国家层面禁止弃婴则需要在迪奥多西与查士丁尼时期(公元四世纪末—五世纪初)才得以实现了。

在同性恋问题上,基督教的态度与罗马相反:保罗在罗马书、哥林多前书中对男男性行为表达明确否定,并将其视为违背“自然秩序”,这是早期基督教最明确区别于罗马主流文化的领域之一。

综合来看,避孕、弃婴与同性恋问题在罗马是常见现象,而基督教一方面在避孕堕胎方面以及增加婴儿存活率方面对人口起到积极作用,一方面因倡导独身的修道传统又减少生育率;二者在人口影响上相互冲突,其总体效应难以抵御四至五世纪西罗马经济、军事与疾病导致的人口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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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FrankTruce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南瓜苏' 的评论 :
宋代以降到明清的对理的追求和对人性的禁锢,能够类比的该是西方基督教的文艺复兴以前。

这些都是个人和集体的张力的表现,人类的长期无法解决的难题啊。
FrankTruce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南瓜苏' 的评论 : 该怎么说呢?人总得和世界和命运和解吧。如果本来是遵从自己内心意愿的同性恋,甚至是探索自我的同性恋,都是值得包容和理解的。

在罗马和古代的这种基于权力的同性恋,那和基于权力或者其他的异性恋有什么大区别呢(哦,对了,异性恋可能生孩子,更为积极一些。)

南瓜苏 回复 悄悄话 从宋之理学开始,反对声音渐盛。直至清末和民国时期,才彻底污名化。

古罗马晚期相当于东汉末期吧。看来。东西方还是有些共通之处的。感谢真凡好文分享,问好。
南瓜苏 回复 悄悄话 中国东汉极其以前,对同性关系非常包容,尤其在贵族和文人之中。因为古人不把它视为一种固定性取向,而是视为一种性行为或嗜好。

FrankTruce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小乐即安' 的评论 : 谢谢小乐!把人当成工具或者手段,是长久以来的主导观点。但是也是早在希腊时期,就已经有人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然后到了康德,就更进一步提出,人是目的不是手段。人类社会的进步总是缓慢的,尤其是思想理论的变革。
小乐即安 回复 悄悄话 读完这篇,有一种人是工具的感觉。没想到古代的生活是这样的!阔怕。
FrankTruce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黎程程' 的评论 : 不少人有这个类似的联想。不过按照这个思路延申的话,美国的未来还是在福音派呀!

我和程程对同性恋的看法大致类似,包容存在,但是不要抽象过头了啊。
黎程程 回复 悄悄话 我怎么觉得美国当下的情况跟文中的古罗马有点相似?美国从6、70年代性解放以来,越走越偏,我对同性恋没有意见,但用国家的力量,制定一些荒唐的政策,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比如,规定有90多个性别可选择,矫枉过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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