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师兄:感恩师兄在文章中详细解答,关于用别人给的钱做功德,我再麻烦您;首先,此钱不是互相欠的钱,比如我办喜事,亲戚、朋友给的红包,能否在不告诉其人的情况下,为其做功德而且有效?谢谢师兄!
吉祥果回答:最好按照我说的双方自愿的方式,有愿力约定的方式去做!是最圆满的!如果是不方便通知亲属,不方便让亲友知道的,取了亲属或者亲友的财物修福,有一个技巧,是必须注意的:比如,你取了你父母1000元的人民币,计划去捐寺庙造像,这时候,你如果把这1000元花掉,然后你再另外取自己1000元去帮父母造像修福,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告诉你,这样做是有问题的!此1000非彼1000,那不是一回事;最正确的方法是,你就用父母那1000元人民币,直接去捐寺庙造像!中途千万不要先用掉这个钱,然后再用其他的钱来填这个窟窿,事情千万不要这样做,事情不是诸位想的那样,两个一千元不是一回事,那个财富的权属关系发生变化了,正报和依报之间的关系变化了!不要觉得只要那个账填平了,功德也做了就行,一定记清楚,那可不是一回事!至于内在原理,太复杂。
这里面有些奥妙,你要不说就没事,大家都以为很简单,你要是说深了,一个个都觉得很麻烦!本来不想讲这些道理,为了启发大家,我还是举个例子:你用一滴墨水,直接写字,和你把这一滴墨水滴入一盆水稀释之后,然后取同样单位大小的一滴墨水写字,前后写出来的字,墨色的浓度是不一样的!所以,你不要以为后面的一滴墨水,和前面的一滴墨水是一样的!那是不一样的!你用别人钱修福,别人给你了多钱,你就直接用这个钱去修福,不要自己用了这个钱之后又用自己的钱去替别人修福,如果这样做,这就有了稀释效应,对方可以沾得你修福的利益,但是却不是之前那个浓度了,不是之前那个比例了,只不过这个修福,变成了你们的共业!但是你用原本对方给你的那个钱,直接去捐功德,就如同最初的那一滴墨水,是没有被稀释的,是几乎全部属于对方的!因为那个财物本身就是当事人依报的一部分!你帮他直接转化成福报了!但是后者,是你实际上已经将那个财物稀释成一种共业了,或者类似墨水被稀释浓度以后写字,就是那样的意思!
还有,上面这种情况说的是处理现金的方式,下面说说电子汇兑的方式:在你取亲友财物替亲友做功德而亲友不知情的前提下,亲友没有愿力同意的前提下,亲友汇款来的你需要替他做功德的单笔款项,最好使用专用账号,单笔处理!比如,你账户有10万元,你接受了别人汇入1000元,和你的10万元混在一个账号了,这时候,你再从里面拿出1000元去修福,这1000已经不是之前汇款来的那1000元了,如果对方没有和你有愿力约定的前提下,你用在这个账号的1000去修福,就等于你们双方共业之福!这个计算方式和所占比例,就更复杂了!这种情况下,你最好单独有一个账户,直接单纯的收入1000,然后直接转出这1000去修福,这样对方可以完整的得到福德!这是取对方财富替对方修福,对方又不知情的,对方也没有自愿的,一定要注意这样操作,才能令你希望帮助的一方比较圆满的得到利益。
上面讲了,现金方式和电子汇兑方式下,如何保证在功德主不知情,没有愿力和你约定的前提下,你取了当事人的财物帮助其修福德,令其得到福德的诀窍!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眷属之间,比如取了眷属财物修福,但是不方便告诉眷属,怕眷属诽谤的;按照上述方法这样处理是最上之选。
但是,如果在有双方愿力约定的前提下,同意你取对方若干财物替对方捐何处修何种福德,则所修福德是权属对方的,这是有双方愿力约定的前提下,则无论你怎么使用资金混乱的账号,无论你怎么先用后补,最终对方都可以完整得到那部分财物所修的福德!所以,双方有愿力约定,可以直接通过愿力的方式,愿力会自动按照约定的契约将上述财物权属关系理顺,根本不需要考虑上述那么复杂的财物处理方式;但是如果没有双方愿力约定,最好按照我上面说的复杂一些的方法,不要使用资金来源复杂的账号,也不要先用后补,不然的话,那个财物的权属,就被稀释了,所修福德的权属,也被跟着同步稀释了,和稀释股权是一个道理;所以,那一滴墨水的比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事情虽然听上去很小,但是现在有谁注意这种细密的道理呢?都在讲无上大法,这些细微的道理,或者大家根本不信,或者觉得有理但是平时根本不可能去照做的。佛法在一定层面,和科学是完全统一的,只是很多人还不能察觉;这些事情,对很多人来说,总要问为什么这样?我的答案还是前面回答的那样,没有为什么,自然规律就是这样!对于这些事,在我看起来,就和看自己手掌的掌纹一样清晰,但是对于大家来说,可能会觉得相当陌生!或者相当难以接受!但是事实就是事实。
很多细微的道理,我都知道,但是不敢于讲的太细微,太细微了,大家的着力点就在这些问题上了,可能耗费精力在这里!所以,有些问题,我都尽量不提及!可是你今天问的问题,我不讲这个,就无法精确的做出正确的解答!因此,只好又说了一点细微的东西。这些东西,估计大家在别处也很难听到。
总之,有双方或者多方愿力约定的处理财物方式,和没有愿力约定的财物处理方式,所导致的利用相关财物所修的福德和恶业,以及产生的善恶两种业力最终的归属对象,和归属的多寡比例,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愿力很重要!如果没有愿力约定,没有当事人自愿,那么,有些财物处理的处理方式,要想达到令其获得利益的预期效果,方法是比较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