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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是身体》党领是灵魂和头脑

(2026-04-12 06:54:59) 下一个

《党是身体》党领是灵魂和头脑







编辑这篇博文的灵感来自二个方面,一是在《反共华人》围剿转党的马议员时强调的一个理由是,投票给马议员是因有保守党的治国理念而为的。二是读了博文《国民党最大问题是没有灵魂》作者:谢盛友 。下面开始刍议《党是身体》党领是灵魂和头脑。

《加拿大联邦保守党》是加拿大中间偏右至右翼的联邦大党,成立于2003年,由加拿大联盟与进步保守党合并而成。当时的《加拿大联邦保守党》党领在2006年联邦选举中首次执政组建少数政府,2011年大选实现首次多数执政并蝉联至2015年。其核心政策包括降低税率、改革刑事司法体系及反对自由党碳税政策 。是成功的。

但是在2025年联邦选举时,《加拿大联邦保守党》党领的核心政策还是包括降低税率、改革刑事司法体系及反对自由党碳税政策 。是不成功的。在对华政策上以“对华强硬”为政治筹码 。在2025年联邦选举中,《加拿大联邦保守党》未能夺回政权,党魁也连任失败,失去其保持了20年的国会席位,但其还表示将继续担任保守党领袖 。

而现如今的《加拿大联邦保守党》还是叫执政时的《加拿大联邦保守党》,但是《党领》换了,《加拿大联邦保守党》的“灵魂和头脑“也变了。照搬之前的《理念》没有用了。而又没有自己的“灵魂和头脑“即党的《理念》,选民就不卖账不选你,奈何?!其实,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各种资产阶级的《政党》都没有自始至终的《党》的《理念》,都是随选民以及资本家的钱来决定《党》的《理念》的。所以当一个《党》的《党领》没有了“灵魂和头脑“时,这个《党》也就不是“活“的了。《XXX党》就是个代名词或说是工具,形象地说似乎等同于《人的身体》,《党领》是《党》的“灵魂和头脑“。

《中国国民党》,《台湾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简称《国民党》,由孙中山创立,系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其前身是兴中会、中国同盟会、国民党、中华革命党组成。

1919年10月,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 。

1923年1月,《中国国民党宣言》《中国国民党党纲》等先后发表 。

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在广州召开,大会通过了由共产党人起草的宣言,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建立 。

1927年4月,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新右派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宣告国共两党第一次合作失败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爆发后,第二次国共合作达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取得抗日战争的最终胜利 。抗战胜利不久,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仅三年时间就彻底失败。

《台湾国民党》也简称《国民党》,1949年底,《中国国民党》败退逃亡盘踞在台湾省。1975年,党首废除“总裁”制,改称主席。在党领李登辉主政期间,导致国民党理念不清、路线争议不断,新党、亲民党相继出走。并在2000年败选,沦为在野党。2008年5月至2016年5月,作为执政党再次执政。

《中国国民党》党领孙中山的核心政治理念为旧《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主张推翻满清统治,建立民族独立的国家,提倡国内各民族平等。旨在解决人民生活问题,强调“平均地权”与“节制资本”,主张社会大同。《联俄、容共、扶助农工》:孙中山后期提出的三大政策,指导了国民党的改组。

《中国国民党》党领蒋介石的政治理念以右翼民族主义为核心,主张“反共抗俄”、坚持“一党专政”,在其统治期间推行军国主义色彩的军事集权,将中国共产党视为国家统一的威胁,坚持“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三不政策”,在国际上奉行反共抗俄政策。自始自终以剿杀共产党人和信仰支持以及同情共产党的人民群众。

在博文《国民党最大问题是没有灵魂》一文中有这样一段:“如果国民党仍然像当年的蒋公一样“将反共进行到底!”, 至少可以跟民进党有一拼,如今的国民党远不如民进党。民进党起码坚守台湾独立建国的理想和原则,能不能实现是另一回事,但人家至少为着这个目标而奋斗,其政治人物都忠于这个理想和原则。“这就是《中国国民党》党领蒋介石的政治理念。

而《台湾国民党》党领李登辉的政治理念是什么?是台湾独立。

再看马英九政治理念是什么?

2009年5月,马英九在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届满周年记者会上,向台湾地区民众报告未来发展方向及重大改革。马英九称:一是推动松绑重建,振兴台湾经济;二是改善两岸关系、缔造台海和平;三是改采“活路外交”、重返国际社会;四是实施节能节碳、永续台湾环境;五是强化社福体系、照顾弱势民众;六是坚持正派清廉、建立廉能“政府” 。

2012年1月14日,马英九胜选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当日晚间,马英九向在场的支持者表示:“人民肯定我们拒绝贪腐的努力;肯定我们开放松绑振兴经济的努力;肯定我们搁置争议争取两岸和平,把危机转变为商机的努力;肯定我们采取正确正派有效的‘活路外交’,让台湾人民能够有尊严地遨游世界的努力。”马英九强调,在照顾弱势之外,未来四年会更重视青年就业的问题,会更重视人民对政府施政的感受 。

说了这么多,马英九的政治理念是什么?

到了最新的《台湾国民党》党领时,借用《国民党最大问题是没有灵魂》一文中说的:“备受国际注目的“郑习会”4月10日上午在北京登场,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与国民党主席郑丽文在人民大会堂握手言笑,这一幕极具政治象征意义——年轻时曾经热切主张“台独”的郑丽文,如今以台湾最大在野党主席之姿,与中国领导人会面、互谈“和平”。

身高178公分的郑丽文,身穿一席紫蓝色套装、平底鞋,佩戴国民党徽的胸针。她与习近平对桌而坐,两人互称“主席”、“总书记”。在各自发表致词后,进入闭门会议。

这是时隔近10年,国共两党最高领导人会面,也是郑丽文睽违20多年后,再次在北京见到中国最高领导人。2005年,连战成为1949年两岸分治后、首位拜访中国的国民党主席,并与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会面,称为“连胡会”。当时甫加入国民党不久的郑丽文,也是访团成员之一。

在我看来,国民党的最大问题就是失去了创党时的初衷,没有灵魂,提不出一个清晰的理念和目标,没有清晰的方向,不知道为何而战,其政治人物大都从个人的利益考量,很少或从不考虑党的前途,党不过是这些政治人物获取个人利益的工具。“

又说“国民党则抛弃了自己的统一理想,不再为在中国实现自由民主奋斗,像民进党一样,中国成了一个他者。所以,在相当多的大陆民众眼里,国民党和民进党不过是独台和台独的区别,或者把国民党叫作华独。

国民党曾有的改造中国、坚持统一的理想和目标,在可见将来注定几乎没有实现的可能,那么,要放弃它把自己改造成台湾国民党也未尝不可。然而,国民党似又心有不甘,怕这样转变把现有的利益都失去,受人指责,可以说,是既不敢改党名,又提不出一个新的愿景和原则,以及基于新愿景的新论述,只会跟在民进党后面鹦鹉学舌,可又学不像。

政党贵在有魂,有格,坚守自己的基本理念,即便是为了选举利益。没有魂没有格就只能纯粹为利益而投机。国民党在台湾政党轮替后,一路走下坡路,党员不断流失,吸引不了年轻选民,根子就在于失去了魂,失去了格,这也想那也要,左顾右盼,左绌右支,进退失据。“

《中国共产党》。创建于1921年7月23日,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确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正确道路,让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看到了新的希望、有了新的依靠。中国共产党探索出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革命道路,“唤起工农千百万”,“夺过鞭子揍敌人”,经过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彻底结束了近代以来中国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悲惨境地,开启了新中国社会主义的建设和文化大革命。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中国共产党》党领毛泽东的核心政治理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大公无私,斗私批修,走社会主义道路。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精兵简政”这一条意见,就是党外人士李鼎铭[3]先生提出来的;他提得好,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采用了。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成绩,要看到光明,要提高我们的勇气。中国人民正在受难,我们有责任解救他们,我们要努力奋斗。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不过,我们应当尽量地减少那些不必要的牺牲。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一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走资派特色党》党领邓小平的核心政治理念是:让少数人先富及猫论模论。

《走资派特色党》党领习近平的核心政治理念是:世界命运共同体。

在中国,只要提起中国共产党,人们一定会想到中国国民党,也一定会想到国共两党之间的恩怨情仇,只有分清两党之间的区别,才能更好地理解中国共产党在大陆为什么能取得胜利,那么国共两党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一、性质不同。中国国民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简单来说出发点是利党,利己和利益集团;而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是利民,利劳苦大众和基层群众。

二、依靠力量不同。国民党从政治上主要依靠外国干扰和支持,依靠军阀集团,漠视群众观点;而共产党能变换思想,依靠自己、依靠人民群众,有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

三、治党方式不同。国民党重等级管理,以上压下,层层盘剥,只有利益,没有群众,只有党国,没有民心;共产党能重视基层群众的意见,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能自下而上,能从根基上思考和发现问题,并能用群众观点解决问题和矛盾,深得民心。

四、思维方式不同。国民党主要是以城市治理农村,高高在上,根基是空中楼阁,所以无法生长;而共产党是以农村包围城市,思维方式和方向都不同,扎根在群众之中,有生长之源。

五、治理腐败的手段不同。国民党以权谋利、上行下效,集体腐败,自身不硬,垄断制,裙带制、世袭制,一言堂;而共产党权为民谋,个别腐败,自身过硬,实行民主集中制。

六、用人方式不同。国民党重物质,看关系、看金钱,看利益和好恶用人,最后导致无人可用;而共产党是重精神、重能力、重品德,看信仰和作为用人。

七、对待群众的方式不同。国民党对群众冷漠,脱离群众,甚至危害群众,呼声不重视,难题不汇报,民意不上传,上下不同心,各打小九九,积压矛盾和问题;而共产党深入群众、关怀群众,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开通信访渠道,难题上交请示,上传民情民意,不封闭基层声音,不积压矛盾,上下同心,发展有活力。

八、国民党奉命行事,遵从上级的智慧,而也爱耍小聪明,是军阀主义接班人属于山头主义;而共产党依法行政,依靠群众智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讲五湖四海。

九、国民党相信钱能摆平一切,有钱能使鬼推磨,不管群众背后怎么说,怎么戳脊梁骨,不渴求人民说一声好;而共产党相信公道正派,有理走遍天下,群众奔走相告,拍手叫好。

十、国民党喜欢琢磨人,只有眼前利益,不干正事,一心升官发财,只有利益观点;而共产党喜欢琢磨事,谋事发展,为民造富,怀有民族大义。

以上是国共两党的十大不同点。其实,说到底,国民党是有病的,属于灵魂之病。每个人都是有灵魂的,灵魂就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内心深处是不是善良的,敦厚的,友爱的,利他的,干净的,恻隐的,祝福的,光明的,决定着一个人的三观。灵魂之病只能通过内心深处认识和看到,如果不能悔过,是不可能康复的!这就是导致国民党败北的根本原因。这就证明了任何一个《党是身体》,而党领就是这个《党》的灵魂和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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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bing1993 回复 悄悄话 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前过渡社会







社会主义通常被马克思主义理论视为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特殊历史阶段,即共产主义低级阶段。在此期间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涵盖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和按劳分配,致力于消除剥削、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一种独立的、长期不变的社会形态,而是从阶级对抗的旧社会过渡到无阶级、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经阶段。

与共产主义实行“按需分配”不同,社会主义基于“按劳分配”原则。此外,社会主义社会中可能依然存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

这个时期可能会持续很长的时间,甚至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确实被定义为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或过渡时期。它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仍然带有它脱胎出来的旧社会的“痕迹”。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将其称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明确将这一阶段通俗地称为“社会主义”。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第五章中概述了这一点。有三个阶段: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以及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列宁,《国家与革命》第五章)。

意大利共产党很好地总结了这个过程:

1) 过渡阶段

从政治上讲,这个阶段的特点是无产阶级专政;从经济上讲,是与资本主义有具体联系的各种形式的残余,即产品的商品流通,即使是在大规模工业中,尤其是在农业等某些部门中,也有一些小规模生产。无产阶级政权只有通过专制措施才能克服这些形式,即将其控制权转移到所有已经具有社会和集体性质的部门(大规模工业、农业和贸易、运输等),并通过建立一个独立于私人商业的大型分销网络来实现,但至少在开始时,仍然按照商业标准运作。然而,在这个阶段,军事斗争的职责优先于社会和经济的重组,除非,出乎意料的是,在内部被推翻并在外部受到威胁的阶级放弃武装抵抗。

这个阶段的持续时间,一方面取决于资本主义阶级将给革命无产阶级制造的困难的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重组工作的数量,而重组工作的数量与每个部门和每个国家实现的经济和社会水平成反比,因此在更发达的国家更容易。

2) 社会主义的较低阶段(或社会主义阶段)

这个第二阶段是从第一阶段辩证地推导出来的,并显示出以下特征:无产阶级国家现在控制着总的可交换产品,尽管仍然存在小生产部门。这些条件使得向非货币分配过渡成为可能,尽管这种分配仍然是通过交换来调解的,因为产品分配给生产者取决于他们完成了多少工作,并且是通过证明这一点的劳动券来实现的。这种制度与资本主义有根本的不同,在资本主义中,雇佣工人的收入与他们的劳动力有关,个人生活与社会财富之间存在着鸿沟。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下,需要和满足之间将不存在障碍,除了所有有能力的个人都有义务工作,并且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成为反对无产阶级的敌对力量的每一个进步,将立即成为整个物种解放的手段。尽管如此,仍然需要处理直接从资产阶级社会继承下来的形式:“生产者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他以另一种形式收回。在这里,显然,与调节商品交换的原则相同的原则占主导地位,就此而言,这是等价物的交换 (...) 因此,这里的平等权利在原则上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尽管原则和实践不再相互冲突,而商品交换中的等价物交换只存在于平均水平,而不是在个别情况下。尽管取得了这一进步,但这种平等权利仍然不断地受到资产阶级限制的污名。生产者的权利与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正比”。(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最重要的是,工作仍然表现为一种社会约束,但随着工作条件的普遍改善,它变得越来越不具有压迫性。

另一方面,无产阶级国家掌握生产资料的事实使得(在对所有无用或反社会的经济部门进行严厉镇压之后,已经在过渡阶段开始)加速发展那些在资本主义下被忽视的部门成为可能,尤其是住房和农业:此外,它能够对生产机构进行地理重组,最终导致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对立消失,并形成大陆规模的大型生产单位。无产阶级国家对工业生产的有效垄断也将使小生产者最符合他们的利益,即融入到更发达和集中的生产形式中。

最后,所有这些进步都意味着废除一般的条件,一方面将女性限制在非生产性和低下的家务劳动中,另一方面,将大量生产者限制在体力活动中,使智力劳动和科学知识成为一个阶级的社会特权。因此,随着不同阶级与生产资料关系的废除,固定社会职责分配给特定人类群体的可能性也随之消失。

3) 高级社会主义阶段(或共产主义阶段)

只要国家履行这些任务,它就应该存在,它超越了其防止和压制资本主义复辟企图的历史职能,并开始停止作为国家存在,即作为统治人类的规则,并开始成为一个简单的管理事物的机构。这种消亡与不同社会阶级的消失息息相关,因此,当小生产者、农民和手工业者最终转变为彻头彻尾的工业生产者时,这种消亡就实现了。因此,我们达到了马克思描述如下的高级共产主义的水平:“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在个人屈从于分工,从而也消除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对立之后;在劳动不仅成为生活资料,而且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生产力也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而提高,合作财富的一切源泉都更丰富地涌流之后——只有这样,才能完全跨越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视野,社会才能在其旗帜上写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这一伟大的历史成果不仅涉及摧毁人与人之间的对立,这是他们不安和“普遍的、特殊的和永久的”不安全感(巴贝夫)的原因,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下人类的命运,它也是社会真正统治自然的基本条件,恩格斯将其描述为“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过渡”,在这种过渡中,人类力量的发展作为一种人类活动将首次成为目的本身。然后,社会实践本身也将为传统理论思想的所有二律背反提供解决方案,“存在与本质、客观化与自我肯定、自由与必然、个人与物种”(马克思),然后共产主义将最终值得被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描述为“最终被历史解决的谜”。

虽然他们(资本寡头)在深深地否认,但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意识到共产主义运作得更好,如果他们未能压制和扼杀我们的努力,他们将会被压垮。

所以,任何重大转变的最初阶段都必须处理寡头们如何应对他们日益微不足道的问题。他们中的一些人似乎非常恶毒,那种宁愿毁灭世界也不愿失去它的人。

处理完那个烂摊子之后,剩下的就相当简单了。

全球经济转型,从大规模的反贫困努力开始,并朝着大规模提高生活水平、教育水平等方面努力。

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我们还投资于各个欠发达国家的经济独立性,我们帮助他们,这样他们就可以帮助我们。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致力于大规模自动化(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消除劳动让我们能够做重要的事情,重建社会,支持我们的社区,追求我们的激情和严肃的知情民主。

随着情况稳定下来,人们适应了,人们对国家的需求就减少了。我们日益增长的自治和组织能力使国家变得不那么重要,最终达到无国家的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想,国家也无法真正抓住权力,那个在民主上强大的民众——受到教育的赋权,摆脱贫困和资本主义的各种其他限制——是很难阻止的。

所以说:《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只能是阶级矛盾!这个结论,已经为近百年以来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尤其是中国走资派的市场化私有化改革开放以来的如山铁证所检验坐实。》

《有阶级矛盾必然存在阶级斗争》

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问题,可以说是决定现实社会主义运动大方向的奠基性理论问题。因为,对社会主要矛盾的不同判断,形成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两条根本对立的思想政治路线——承认阶级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就必须推行“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统帅经济等全局工作和无产阶级专政下必须进行文化大革命的基本路线。走资派不承认阶级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则必然自觉不自觉地奉行以经济建设为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而导致推行市场化私有化改革开放的复辟资本主义的基本路线。

这是共产党以《武革》取得政权后,在向共产主义理想社会前的《过渡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中,在共产党执政中坚持走社会主义路线的和党内走资派之间的两条路线的矛盾,也是《过渡社会》时最集中反映的是阶级矛盾即阶级斗争。而解决这种阶级矛盾即阶级斗争的方法是毛泽东的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

那么,究竟哪一条是无产阶级正确路线?哪一条是资产阶级错误路线?检验判定政治路线的是非,当然离不开参照《党》的报告、决议,但却不能以此为唯一标准。因为,这个《党》还是不是为真正的《共产党》?若一方强调以毛泽东逝世后而走资派邓小平为核心制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为唯一标准,另一方则强调以毛泽东在世时为核心确定的《九大报告》为唯一标准,两个标准互相矛盾,如何评判路线是非?这个《党》哪一个为真正的《共产党》?

而在毛泽东逝世后,当时走资派邓小平以个人的权力意志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争论”,“不换思想就换人”等等,这怎么可能理性地检验判定路线斗争的根本是非?从政治纪律上说,应该遵守《党》的决议。但遵守哪个《党》的决议?而从理论探索上来讲,则应该而且必须允许检验《党》的报告或决议的真理性(不是说真理需要检验吗)。否则,《党》犯了路线错误怎么办?而犯路线错的事情,在中国,在国际共运史上,发生得还少吗?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后犯了近十次的路线错误都纠正了。而到了走资派邓小平篡权后自说自话否定了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路线。走资派邓小平复辟了资本主义路浅。这分明是两条对立的阶级路线,而走资派习近平来个前后不否意?如何统一?又以反腐否定了阶级斗争。这还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吗?

那么,按走资派的说法检验《党》的政治路线真理性的根本标准究竟是什么?如果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就没走资派口中的有关《真理》标准的什么事了。就以评判《文革》为例,占人口1%的走资派官僚精英以自己的实践阅历断定《文革》是错误的,造谣说谎是“浩劫”,而占人口99%的人民群众以自己的实践阅历认为文革是正确的,是革命。究竟按谁的实践阅历是标准?

可见,《实践标准》可以因为以立场和阅历为基础的理解之不同而不同。

但真理却只有一个,这才是真正的“唯一”(唯一的正确指导标准)!

并且,真理永远都是为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服务的。真理具有抽象的全面客观性(实践只有具体的非全面客观性)。因而,检验评判任何理论和路线的真理性,都离不开人们已经认识到的真理系统的指导。把实践当作检验评判理论和路线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理论思维幼稚和哲学贫困的表现!

以辩证唯物史观为指导标准、以实践为基本标准的辩证统一标准系统——真理指导标准是灵魂,实践基本标准是躯体——才是检验理论和路线真理性的唯一正确标准。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则不过是排除真理指导的僵尸标准、是方便背离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权力意志借尸还魂的独裁工具。这是一个哲学垃圾箱,什么实用主义借口都可以往里装!走资派邓小平就是一个实用主义者而己。

资本主义社会是阶级社会,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这是社会主义世界公认的常识。
yongbing1993 回复 悄悄话 《中国走资派特色党》或《中国大陆国民党》的党领习近平时代算什么?

《中国走资派特色党》或《中国大陆国民党》的党领习近平时代虽还延用《中国共产党》。但己失去了共产党的信仰即共产主义理想,就不是真正的共产党了。应该称《中国走资派特色党》更合适。也可以称为《中国大陆国民党》。因为从《党》和《党领》来比较一下:和《台湾国民党》有什么区别?区别只是《中国大陆国民党》还在执政,无其他《党》和《党领》来选择。而《台湾国民党》不在执政,输给了《台湾民进党》而己。其余从《党》和《党领》来看多么相似,所以有许多共同语言如“九二共识“,“和平统一“,“两党一家亲“等等。
yongbing1993 回复 悄悄话 《法来自人》《法治源自人治》






《法来自人》:

《法来自人》的核心在于法律是人类自身理性的产物、社会行为的规范总结,旨在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保障社会秩序与正义。法律非自然固有,而是随着社会复杂化,基于人的理性、道德和对权利的需求而制定,本质上反映了特定社会下的人类意志。

以下是关于《法来自人》的详细解析:

理性的体现 (理性与自然法): 古罗马法学家如西塞罗主张法来源于自然理性和正义,法律是人类运用理性观察和反思人类社会所得出的规则。法是理性与道德的安排,确保社会秩序与人性的协调。

社会交往与权利需求: 当人类社会进化,财富增加,人际关系变得复杂,为解决冲突(如“人众财寡”的争斗),需要通过制度化的规则,即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自然权利。

契约关系: 法律被视为人们为了克服自然状态的缺陷或更好生活而相互缔结的契约。

人性与情理: 法律建立在人性基础上,包括人趋利避害、有情欲的本性。法律的制订体现为对社会关系中“理”的把握和对“情”的调和。
历史与习惯: 法也来自特定民族的精神、历史传统或长期形成的行为习惯。

简言之,法因人而设,为人而作,是人类社会治理的“工具”。

《法来自人》是一个深刻的法哲学命题,通常被解读为法律的权威和效力最终源于人的本性、理性或社会共识,而非仅仅来自超自然的神谕或纯粹的暴力统治。

以下是这一观点的多维度解读:

1. 法律来源于人的本性 (自然法学派)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认为,“法律来自人的本性,源自自然”。

理性与正义:这一观点主张法律的核心是“自然理性”。真正的法律必须符合人类的普遍正义感和理性。

恶法非法:如果人定法(国家制定的法律)违背了人的自然本性和基本道德准则,它就被视为“恶法”,在法理上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基础。

2. 法律是人性的产物 (社会心理视角)

法律被视为调整人类复杂社会关系的工具,其构建出发点是人性。

人性公式:有观点提出“法 = 情 + 理 + 力”,认为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时,需要以理为先,兼顾人情,并以力量(强制力)为后盾。

趋利避害:法律的设计往往顺应人“趋乐避苦”的本性,通过权利与义务的分配来规范社会行为。

3. 法律是人与人之间的契约 (契约论)

这种观点认为,法不是某种超然的存在,而是人与人之间为了更好生活而达成的共识。

权利转让:为了克服自然状态下的冲突,人们相互缔结契约,放弃部分自然权利交给政府,从而形成了维护公共秩序的法律。

4. 法律反映人的意志 (实在法与意志论)

从实证角度看,法是由特定人群(如国家或统治阶级)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物质条件决定意志: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反映的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

提到“法来自人”或法律应顺应人性的历史典故,最著名的莫过于中国古代关于“法与人情”的权衡,以及西方“自然法”观念的起源。以下是几个代表性的典故:

1. 汉高祖“约法三章”:法源于民心的归附

秦朝法家思想走向极端,刑罚严酷,最终失去民心。刘邦进入咸阳后,废除秦朝繁苛的法律,只与父老乡亲“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典故精要:这个典故体现了法律的精简与克制。它证明了法律不应是统治者的枷锁,而应是保护百姓基本生存权益的契约。法来自人的基本诉求(安全、财产、生命),一旦脱离民情,法律就会崩溃。

2. 子产铸刑书:法律从“神圣”走向“世俗”

春秋时期,郑国名相子产将法律条文铸在金属鼎上,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典故精要:当时遭到了保守派叔向的激烈反对。叔向认为法律应该是贵族根据道德判断的,不该固化。子产的回应则开启了法律“人本化”的先河:法律不再是上天或鬼神的旨意,而是由人制定并公示、让所有人都能知晓的行为准则。

3. 西塞罗与“自然法”:法是最高的理性

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Cicero)曾讲述过一个观念:真正的法律不是罗马元老院通过的条文,而是“植根于自然的最高理性”。

典故精要:西塞罗认为,如果法律仅仅是因为统治者制定了它,那么抢劫和通奸也可以通过立法变合法。他坚持“法来自人的本性”,即人类天生拥有的辨别是非的能力。这成为了后来现代人权法治的基石。
4. “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法律的人格化

这句话源自亚里士多德,后来在法律史上演变为一种观念:法律虽然是客观的,但必须通过“人”的良知和智慧来执行。

典故精要:在中世纪英国,曾有“衡平法”的出现。当成文法过于死板导致结果不公时,法官会依据“良心”来裁决。这体现了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维护条文,而是为了人的正义。

《法治源自人治》

《法治源自人治》是一个极具思辨性的法哲学命题。它打破了“法治”与“人治”绝对对立的二元论,强调任何法律制度的建立与运作,其初始动力、设计逻辑和执行过程都无法脱离人的主观意志与能动性。

《法治》制度初创的“人治”印记:

法律并非凭空产生,最初往往是由具有远见卓识的“贤人”或强力统治者创设的。

典故:商鞅变法与“立木为信”

秦国的法治体系并非天降,而是源于商鞅个人的政治设计。在法度建立之初,他必须通过“立木为信”这种极具个人威望和行政手段的方式来确立法律的公信力。此时的“法”是“人”意志的延伸,体现了法治的建立初期高度依赖于强有力的人治手段。

2. 法律执行中的“人”之主导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条文是死的,必须通过人(法官、官吏)的解读和执行才能产生效力。

典故:苏格拉底之死

苏格拉底明知雅典法庭的判决不公,却拒绝越狱,坚称“服从法律是城邦的基石”。这个故事常被看作法治精神的源头,但其核心冲突恰恰在于:法律的裁判是由“人”(500人陪审团)投票决定的。它揭示了法治在现实中往往表现为“由人运作的制度”。

3. 从“贤人之治”到“制度之治”的演进

历史学家常认为,法治是人治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是为了克服个人智慧的局限性和权力任性而演化出的“人工理性”。

典故:柏拉图的转向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推崇“哲学王”的人治,认为完美的贤人优于死板的法律。但他在晚年的《法律篇》中却转向主张法治,理由是现实中找不到完美的贤人。这种转变说明了法治是对人治局限性的反思与制度化沉淀。

4. 中国传统“礼法结合”的视角

当代学者如 陈景良教授 认为,中国古代的治理是“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

逻辑:法律的权威源于民心(人情),如果脱离了人的道德伦理基础,法律就会变成无源之水。因此,现代法治的构建应汲取传统“人治”中关于德治和民心的精华部分。

总结来说:法治不是为了消灭“人的作用”,而是为了规范人的意志。正如古语所云:“有治人,无治法”,强调的是若没有高素质的执行者,再完美的法治也只是空谈。

《三权分立》根本不能防止人治的弊端,如美国总统川普?

Al:这是一个非常深刻且具有争议的观察。关于“三权分立”是否能有效防止“人治”或权力滥用,政治学界和公众一直有广泛的讨论。

针对你提到的观点,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来拆解这个复杂的议题:
1. 制度的设计初衷 vs. 现实运行

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的核心逻辑是通过相互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来提高违宪或滥权的成本。

支持者的观点: 即使出现强势领导人,制度仍能发挥作用。例如,特朗普任内多项行政命令曾被联邦法院否决,国会也曾发起弹劾。这说明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减缓了个人意志转化为绝对权力的速度。

质疑者的观点: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政党极化严重,立法分支可能为了党派利益而放弃对行政分支的监督;如果司法机构(如最高法院)被特定倾向的法官占据,制衡力就会大打折扣。这就是你所感受到的“无法防止人治”。

2. “人治”色彩的体现

在现代政治中,即便有法律框架,某些现象确实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

行政命令的扩大化: 当国会陷入僵局,总统往往绕过立法程序,通过行政指令治国,这被批评为“帝王式总统制”。

民粹主义与个人魅力: 像特朗普这样的领导人,通过直接诉诸选民(社交媒体、集会),建立起超越制度的个人权威,使得传统的精英制衡机制(如主流媒体、官僚体系)感到乏力。

3. 制度的“疲劳”与局限

任何制度运行几百年后都会面临挑战:

效率低下: 为了防止独裁,制衡机制往往导致决策缓慢,这在危机时刻容易让选民倾向于选择一个“能干实事”的强人。

社会共识瓦解: 三权分立的前提是大家还愿意遵守同一套游戏规则。如果社会价值观分裂,法律就会变成政争的工具,而非裁判。

总结来说,三权分立并不能彻底消除人治的风险,它更像是一个“减震器”而非“防弹衣”。它能推迟或限制个人意志对国家的全面掌控,但制度的有效性最终取决于维护制度的人以及政治文化。

三权分立并不能彻底消除人治的风险,如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

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yahu,也译作纳旦雅胡)的情况确实是分析“三权分立与人治风险”的一个极佳案例。他的政治经历集中体现了行政权力如何试图突破司法约束,以及制度在极端压力下的脆弱性与韧性。

以下是针对这一现象的深度拆解:

1. 结构性脆弱:没有宪法的“三权分立”

以色列的政体结构比美国更脆弱,这为“人治”留下了空间:

缺乏成文宪法: 以色列没有正式宪法,仅靠一系列《基本法》维持运行。这意味着规则可以通过议会的简单多数随时修改。

一院制与权力的部分融合: 以色列是议会内阁制,立法权(国会)与行政权(内阁)高度重合。实际上,最高法院成了制衡政府滥权的“唯一刹车”。

2. 司法改革:行政权对司法的“突围”

内塔尼亚胡政府推动的司法改革,被批评者视为将“法治”转变为“人治”的尝试:

削弱“合理性原则”: 2023年,政府试图立法剥夺最高法院以“不合理”为由撤销政府决策的权力。

夺取法官任命权: 改革方案建议让政府在任命法官的委员会中拥有决定权,从而确保法官能够符合执政者的意志。

动机质疑: 由于内塔尼亚胡本人身陷贪腐诉讼(涉及受贿、欺诈及背信罪),反对者认为他推动改革是为了干预司法,让自己脱身。

3. 制度的韧性:法院的强力回击

目前的情况证明,虽然三权分立面临巨大挑战,但尚未完全崩溃:
高院裁定无效: 2024年1月,以色列最高法院以微弱优势裁定政府通过的削弱法院权力的法案无效,强行阻止了行政权对司法的蚕食。
审判继续: 尽管经历了地区战争的干扰,内塔尼亚胡的贪腐案审判仍在进行中。2026年4月,法院确认将在紧急限制取消后恢复对其案件的审理。

4. 结论:制度是防御线,而非终点线

以色列的情况揭示了:

当一个强势领导人(人治色彩)拥有议会多数席位时,他确实可以合法地通过修改法律来拆除“制衡装置”。

民意与社会契约: 最终阻挡这一进程的,除了最高法院的法槌,还有以色列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民众抗议。

内塔尼亚胡的案例再次印证了你之前的观点:三权分立是人为设计的程序,如果维护程序的人或社会共识崩塌,它确实无法单方面阻挡“人治”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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