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又咬起来了

光耀翁 (2026-05-08 04:10:11) 评论 (0)

狗又咬起来了!

    我的儿时是在内蒙农村度过的,上小学一年级时,爸爸花100元买下三间窑洞,同时买下了主人那条黑白相间的大花狗。我们管它叫“花花”,喂它土豆,喂它菜汤,便很快熟识起来,成了朋友。

    要说“仁义”,就数花花了。当时正值大饥荒年代,连人都一年到头没得肉吃,哪有得骨头给狗啃?但花花从来不嫌家贫,没有一点儿离家弃走的意思。非但如此,它对主人非常之忠厚。每天早晨我去上学,它都要送到路口汪汪几声,摇摇尾巴。晚上放学回来,它好像闻见了似的,照例早早赶到路口去迎接我,仍然是汪汪地摇摇尾巴。

    我的儿童时代,因为有了花花,平添了许多欢乐。我们那一贫如洗的穷乡僻壤,不会有动物园,不会有游乐场,我们也不像今天城市里的独生子女,拥有那么多的玩具。对我,花花就是我的活玩艺儿,花花就是我的好朋友。夏季的星期天,我经常上山去砍柴拣粪,有花花在身边,就什么都不怕了。一遇到有狼或者狐狸,眼睛雪亮的花花老早就发现了它们,咆哮着把它们赶跑,为我壮了胆。花花绝不像今天城里那帮给养懒惯馋了的“贵族”狗,它能自力更生,每次跟我上山,绝不空手而归,不是弄只野兔,就是弄只山鼠,给我童年贫穷的生话里增添了许多乐趣。干累了,我就和它玩儿,拿它当马骑,它驮不动我,索性趴卧在地上,再也不起来了,真是个鬼东西!

    每当我想起童年,就想起了花花。

    告别了童年时代,就没有再养过狗。自从进入北京这座大城市以后,更是连狗叫都没有再听到过。可是,在近两三年,狗又咬起来了,不是在家乡的内蒙古草原,而就在眼下北京这座现代化的大都市里。

    比起我的花花来,这些“家庭贵族”得到的是千般娇惯、万般恩宠。我家单元楼门二楼的一对夫妇养了那么一只什么狗,都快把两口子折腾出屎来了。那狗绝不像我的花花,舔些残汤剩饭就满足了,而是得给它专开“小灶”。晚上,那男人下班回来,顾不上给人煮米做饭,倒先忙着弄起狗食。早晨起来,那男人顾不上刷牙洗脸,先得披上衣服出来遛狗。哪像我的花花,还未及主人起床,它就早已守卫在大门口了。不知为什么,两口子还常常为狗吵架。大概是当丈夫的对狗太心重,整天“莎莎”长、“莎莎”短地唤个不停,倒如呼唤初恋情人,日子久了,不知是妻子听着别扭,还是觉得自己被冷落了,反正没少发生口角。

    比起我的花花来,这些“家庭贵族”似乎就不那么令人可爱了。也偶尔见过可爱的,那年在边城满洲里逛边贸市场,一位美丽的俄罗斯女郎怀抱一绒绒名犬,说不清是意大利种还是西班牙种,确是让游人们艳羡不已,可她张口就要20万元人民币,恐怕国人很少能玩得起。而我家门口那些“家庭贵族”们,看不出比我的花花名贵多少。夏日晚上我常带女儿出去散步,在我家门口那条不到200米长的街道上,穿梭着大大小小的十五六条狗,都是些“种不纯、貌不乖、皮不亮”的家伙。玩不起珍贵的观赏狗,又想模仿洋人、仿效名流,当一回“业余”“贵族”,过一回“狗”瘾,便牵出几条不伦不类的冒牌货招摇过市,真活似逢场作戏。唉,但愿我这不是小人之心。

    比起我的花花,这些“家庭贵族”还经常惹出是非来。报载,被犬咬伤的人数逐年增多。我自己虽还未遭狗患,但有几次也够触目惊心的。有天晚上途经五棵松路,几条大狼狗伸着气咻咻的大舌头,在街心乱窜,争风斗武,幸亏我的山地车飞快,真怕不小心惹恼了它们扑将过来。就是二楼那条狗,也很让我头痛:太太每次下班回来,都被那畜牲唬得不敢上不敢下的,尽管我说那狗不咬人,但太太还是见它就跑,那狗也就紧追,弄得我只好早晚接送她。这男人本来当得够累的了,现在又无端地平添了这么一份罪孽。还有,那狗不懂得上厕所,主人家又只拥有一居斗室,便只能带狗到楼下来便溺,气得打扫卫生的老太太不知嚷嚷了多少回。幸而那男女后来新添了一口男丁,  “莎莎”不再得宠,被送给隔壁那个单元他的一位朋友。但这回于我又换了另一种倒霉:那家正好与我家同是一一层,并且一墙之隔,狗在阳台上狂叫起来就更如在耳边一样,搅得你半夜三更睡不成觉……

    呜呼,狗又咬起来了!

(此文发表于1995年4月9日《农民日报》,发表时题为《关于狗的说长道短》。)

狗没有变,是人变了。当“宠物文化”蜕变为“作秀文化”,当本应安宁的社区生活被宠物噪音和无序行为搅得没有宁日,是不是该重新思考人与动物的界限,文明与放纵的尺度?我们需要的,不只是爱狗之心,更需顾人之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