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冬天,南京一处不起眼的基层派出所。那是,空气里没有火药味,却弥漫着一种更隐蔽的压力——考核。副所长马某,正被一项“指标”困住:涉毒案件查处数量。
马副所长的辖区,并不“配合”。没有那么多吸毒人员,没有那么多毒品交易线索。巡查再勤,也抓不到足够的“成果”。但考核不会因此网开一面。期限逼近,数据空白,这种焦虑,比任何治安问题都更让人难以承受。
既然现实里没有案件,那能不能“制造”一个?马副所长找到了徐某——一个游走在社会边缘人。这样的角色,在执法灰区里并不陌生。他们既不是警察,也不是普通市民,而是游离在规则边缘的“工具人”:可以提供线索,可以“协助办案”。
徐某很快给出了一个方案:既然找不到吸毒的人,那就“创造”吸毒的人。这个“方案”简单得令人不寒而栗,令人震惊的是,马副所长欣然接受。
马副所长提供了一批特殊的电子烟——里面含有“依托咪酯”。依托咪酯,医学上用于全麻诱导的药物,起效快、作用短。但在滥用场景中,它变成了“上头电子烟”——吸入后会迅速产生头晕、恍惚以及短暂兴奋。这种物质2023年10月已经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非法吸食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徐某开始“物色对象”,找到了6位未成年人,他们容易被诱导,缺乏判断能力,不会警惕风险。很快,6个孩子被陆续叫来。他们或许只是出于好奇,或许只是想体验新鲜事物,没有人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推向一个预设好的陷阱。

地点选在一家普通宾馆的房间。封闭、私密,方便控制节奏。徐某把电子烟递给他们,语气轻描淡写:“普通的,玩玩而已。”孩子们没有理由怀疑,于是,一口,一口,烟雾被吸入肺部。他们不知道,那些白色烟雾里,混杂着的是“毒品”。
当最后一口烟雾消散,电话拨出。几分钟后,马副所长带队“准时出现”。敲门、控制、带离,一气呵成。这一刻,剧情达到了高潮——一场“精准打击涉毒行为”的执法行动,完美落幕。随后,尿检结果出来:6人全部呈依托咪酯阳性。数据达标,任务完成。
这起案件最令人不安的地方,不在于有人违法,而在于违法行为的“源头”,竟然来自执法者本身。本应防止犯罪的人,成为犯罪的策划者;本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制度,反过来利用了他们的脆弱。
这场看似完美的“执法秀”,最终还是露出了破绽。案件在后续调查中被发现疑点重重,电子烟来源异常、出警时间过于“精准”、涉案人员之间关系异常。当这些细节拼接在一起,一幅完整的图景浮现出来——这不是执法,而是一场策划。
2026年4月25日,南京市六合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马副所长,被认定犯“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徐某等共犯,也分别获刑。法律给出了回应。
一名副所长,从执法者变成罪犯,本身就是对法律权威的一种反讽式修复。但如果只把问题归结为“个别人员道德败坏”,那就太简单了。是什么,让一个执法者觉得“制造案件”是可行的选项?答案并不复杂——考核指标。
在所有讨论中,最容易被忽略的,是那6个孩子。他们不是抽象的“样本”,而是真实的人。他们被诱骗吸食不明物质,被警方当场控制,被记录为“吸毒人员”,承受身体与心理的双重冲击。结果还得不到任何实质的赔偿,而对未成年人来说,这种经历的影响,会影响他们的整个人生。
这起案件最令人不寒而栗的地方,在于角色的反转。警察,本该是盾牌。但在扭曲的情境下,它变成了利刃。这把“利刃”,并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在长期的制度压力与错误激励中,被一点点打磨出来的。五年的刑期,可以惩罚一个人,但难以改变这个积习难改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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